“这封道歉信来得太晚了,案发过去的380多天里,凶手蔡某某的父母从没直接或通过别人向淇淇父母转达过歉意。”11月12日,大连女童凶杀案受害女童淇淇父母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再次回应为何拒绝接受嫌疑人父母的登报道歉,其表示凶手父母拥有房产、积蓄并购买了保险,但没有用实际行动证明愿意赔偿受害者家属。
律师:嫌疑人父母做海鲜生意,有房产积蓄购买了保险
近日,大连女童凶杀案嫌疑人父母登报道歉一事持续引发热议。
11月12日下午,该案受害女童父母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在一场公开直播中,介绍了其接受受害女童淇淇父母的委托代理此案后,凶手父母一直避而不见的经过。
“他们自始至终躲避不见。1月3日,淇淇父母通过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赔偿的同时,向法院主张了必须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等到案件5月9日开庭时,蔡某某的父母没有出庭,也没委托代理人出庭。8月10日,一审法院判决蔡某某父母赔偿损失128万,在辽宁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判决后,他们依旧不予理会,直到因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被司法拘留15天。”田参军表示,道歉信实际上是大连沙河口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做了大量工作后,凶手蔡某某父母在司法拘留后才做出的道歉。
“道歉信来得太晚了,内容也非常空洞。”田参军说,“蔡某某父母没有用实际的行为来证明他们确实愿意赔偿。他们有一套房子被法院查封了,第一次流拍后,目前进入二拍流程。据调查,蔡某某父母除了经营海鲜生意,在大连买了房产,此外家里种了草莓樱桃大棚,其有积蓄并购买了保险。”
案发一年后,我国未成年人刑责年龄下调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10月20日,大连10岁女童淇淇在从美术班放学回家的途中突然失联,后被发现在其居住的小区内遇害。大连警方通报称,经连夜工作,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2020年1月,淇淇父母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对嫌疑人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8月10日,该案一审判决蔡某某父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淇淇的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28万余元。蔡某某父母未执行该判决,9月,大连沙河口区法院裁定对蔡某某父母名下的住房、也是涉案现场的房屋拍卖。因未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蔡某某的父母被司法拘留15日。
直到案发383天后,11月6日,嫌疑人蔡某某的父母通过《大连日报》刊登道歉信。当天,受害女童淇淇的母亲公开表示不接受道歉,称道歉信“迟来空洞”,嫌疑人家属“从孩子出事到现在,没有一句道歉和赔偿一分钱,哪怕打一个电话也是一种诚意”。
该案发生后,目前未成年人刑责年龄下调。今年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草案在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