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部部长纳夫迪普·贝恩斯(Navdeep Bains)提出了《数字宪章实施法案2020》(Digital Charter Implementation Act , 2020)。
加拿大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部部长纳夫迪普·贝恩斯(Navdeep Bains)。
该法案将具体制定《消费者隐私保护法》和《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法庭法》,并对其他相关法案进行相应修订。据了解,这将是加拿大数十年来首次修改隐私法的重大尝试。
罚款力度将是G7中最严厉
11月17日,加拿大政府官网发布公告称,由加拿大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部部长贝恩斯提议的《数字宪章实施法案2020》已进入加拿大下议院的立法一读程序。
加拿大政府官网公告。
加拿大下议院公布法案全文。
据介绍,该法案试图确保公民受到更现代化、更回应现实的法律保护,同时,在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也希望创新企业能从明确的规则中受益。
该法案提出的具体规则主要包括,提高企业处理个人信息的透明度;赋予公民对其数据的可携带权等;赋予监管机构更广泛的执法权,例如强制企业实现合规、责令企业暂停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对严重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企业,可处其上一年度总营业额的5%或2500万加元(约合1.25亿人民币)罚款,两者中取其高等等。
对于企业罚款,加拿大政府表示,这一罚款力度将成为七国集团(G7,包括美、英、法、德、日、意、加)各个隐私保护法律体系下最严厉的处罚。
据了解,这部法案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消费者隐私保护法》的具体内容,它将废除《个人信息保护与电子资料法》(PIPEDA)中的第一部分,并将该法的名称更改为《电子资料法》,此外它还将对其他相关法案进行相应修订。
第二部分是《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法庭法》的具体内容,该法将设立一个行政审判庭,主要审理针对隐私专员根据《消费者隐私保护法》作出裁定的上诉,并对违反该法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
此外,加拿大政府还表示,该法案是全面改革加拿大隐私保护框架的第一步。加拿大政府还将提议对隐私法进行修订,该法主要针对联邦公共部门,加拿大隐私专员也负责监督。
“加拿大的信息保护法律落后于全球许多国家”
加拿大联邦隐私专员丹尼尔·特里恩(Daniel Therrien)已经多次呼吁政府付诸行动,他曾表示,“加拿大的信息保护法律落后于全球许多国家”。
据了解,2000年加拿大国会通过了PIPEDA,该法是加拿大针对私营部门制定的联邦隐私法,其中对私营部门、组织在商业活动中如何处理个人信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9年5月,加拿大政府出台《数字宪章》,该宪章旨在保护公民的在线权益,主要包括通用访问,安全问题,控制和同意,透明性、可移植性和互动性,开放、现代的数字政府,公平的竞争环境,远离仇恨和暴力极端主义等十项原则。
去年12月,加拿大总理贾斯廷·特鲁多(Justin Trudeau)在给贝恩斯任务授权书中,要求其加强隐私相关立法,推进《数字宪章》的落实等。据介绍,上述法案将是贝恩斯实现总理特鲁多任务授权书承诺的重要一步。
加拿大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部发言人约翰·鲍尔(John Power)上个月表示,加拿大人对他们的个人数据如何在不断增长的数字世界中被使用感到焦虑。
今年10月底,加拿大联邦和省级的隐私专员办公室共同发布声明称,他们调查发现,加拿大购物中心运营商Cadillac Fairview在未获得顾客同意的情况下,利用12个购物中心的摄像头进行了人脸识别,收集了超过五百万位顾客的人脸信息。
近年来,加拿大也发生了多起数据泄露事件。比如2019年11月,约有1500万客户的数据从医疗实验室LifeLabs被窃取。同样在去年,加拿大银行Desjardins大约420万名客户的个人数据被一名雇员盗取并提供给第三方。
编译/综合:南都记者 李慧琪
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