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2019年度报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各省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总额10767.80亿元,当年投资收益额663.86亿元,投资收益率9.03%。
“自2016年底正式启动市场化投资运营以来,累计投资收益额850.69亿元,较好地实现了保值增值目标,为推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报告称。
南都记者了解到,2015年国务院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结余,可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统一委托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理事会开展市场化投资运营。
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与社保基金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超过1.11万亿元,实际到账资金约9800亿元。
考虑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实账积累,当期支付压力小,为促进保值增值,人社部、财政部2018年联合发文,要求分三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据人社部,目前已有22个省如期启动,辽宁、贵州等地正在抓紧推进,有望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目标任务。
南都记者了解到,全国社保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保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
南都记者胡明山 发自北京
编辑:程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