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协发文:不得加价销售商品房,严禁收取“茶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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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1-25 21:48

11月25日,东莞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房企不得加价销售商品房,更严禁房企员工或中介销售人员收取“茶水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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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称,自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下称“诚信联盟”)正式启动后,全市已有127家开发企业携旗下334个项目加入。今年以来,东莞楼市交易活跃,市场秩序总体平稳,但个别开发企业、中介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出现了恶意炒作、虚假宣传、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此,东莞市房地产业协会再次重申,各企业要严格遵守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各企业不得以“预留房源”为名,违规收取“茶水费”等除定金和购房款以外任何名目的费用。同时,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以及销售代理机构管理,严格禁止企业员工或中介销售人员收取“茶水费”的行为。一经发现,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通知》提出,各企业必须在售楼现场公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69-22207339)及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45)。企业和消费者如发现有企业销售人员或中介销售人员非法收取有关费用,可在收集证据后拨打以上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

另外,诚信联盟成员单位必须使用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工商管理局(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该《认购书》范本必须在售楼现场公示。诚信联盟成员单位必须严格实行“两天无理由遐定金”规定,“两天无理由退定”宣传海报必须在售楼现场公示。

最后,《通知》还明确提出,市房协将加大对诚信联盟成员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和《承诺书》承诺的,协会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如不改正则做遐出诚信联盟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其预售款监管等级降为C级。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萍

编辑:黄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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