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发布:泄露疾病信息纳入评估

南方都市报APP • 隐私护卫队课题组
原创2020-11-25 23:17

11月25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委员会正式发布《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南都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指南中提出,无法选择拒绝个性化广告、疾病信息泄露造成歧视等,都将纳入个人信息安全影响的评估因素。

据介绍,此次指南适用于,各类组织自行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工作,同时可为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测评机构等组织开展个人信息安全监督、检查、评估等工作提供参考。

有专家表示:这个标准能够有效支撑《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的第五十四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下列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在事前进行风险评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指南显示,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评估所覆盖的业务场景、业务场景所涉及的具体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及参与的部门和人员、已识别的风险、已采用及拟采用的安全控制措施清单、剩余风险等。

谁来评估个人信息安全影响?指南指出,组织指定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员,由其负责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工作流程的制定、实施、改进,并对个人信息安全结果的质量负责。通常牵头执行的部门为:法务部门、合规部门或信息安全部门。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确诊者及密切接触者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繁发生。据南都此前报道,春节前后,有近7000多名武汉返乡者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而就在近日,上海一新冠确诊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亦遭泄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愈发引起关注。

南都记者注意到,“引发差别性待遇”也将成为影响评估结果的因素之一,具体表现如:因疾病、婚史、学籍等信息泄露造成的针对个人权利的歧视等。上述问题或将有所改善。

个性化广告总是关不掉怎么办?指南提出,“限制个人自主决定权”也是影响评估的考虑因素。例如:无法选择拒绝个性化广告的推送、被蓄意推送影响个人价值观判断的资讯等。

隐私政策冗长难懂,一直饱受用户诟病。此次指南在个人信息处理流程中提出,评估时关注的要素包括:告知方式和内容是否友好可达、是否对用户画像机制进行限制,避免精确定位到特定个人、匿名化机制是否有效,去标识化后的个人信息是否能够被关联分析等。

据了解,2018年6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曾发布《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采写:实习生 孙朝 南都记者 李慧琪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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