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徒未签合同突发白血病,企业拒赔,东莞法院这样处理!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东莞
原创2020-11-26 19:25

男子在汽修厂做学徒,工作才几个月突发白血病。因为企业未与其签合同和未缴社保,导致其不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男子最后只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仲裁裁决后,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积极展开调解,向用人单位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让亟需治疗的男子快速拿到了救命钱。

u=1465042967,2986222906&fm=26&gp=0.jpg

汽修厂学徒突发白血病

如果不是因为突然的变故,24岁的贵州小伙小东(化名)可能成为一个出色的汽车机修技师。2019年4月22日,24岁的小东以徒弟的身份跟随师傅汪某到东莞市塘厦镇一家汽车服务公司担任机修技师,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技艺。小东在职期间工作表现积极、专业技能扎实,得到了老板的认可。

八个月过后,悲剧发生了。小东突发疾病住院,经医院诊断为白血病,之后他多次辗转住院,最后回到贵州老家的医院治疗至今。因为入职的时候,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他缴纳社保,因此不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全部要自费,昂贵的医疗费让本不富裕的小东喘不过气来,在痛苦边缘挣扎一段时间后,最后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小庆就病假期间的工资、订立劳动合同、医疗费等问题向人社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于2020年5月6日裁决汽车服务公司需向小庆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医疗费、病假工资等共计10万余元。

法院介入帮其拿到赔偿

对于仲裁,公司不服裁决,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三庭审理该案后认为,根据汽车服务公司向小庆出具的《工作证明》,可知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但前者作为用人单位,没有与小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夏如发了解到,小东在职期间工作表现积极、专业技能扎实,是得到雇主认可的。考虑到小东患有白血病,生命岌岌可危,住院治疗花费较高,赔偿金对于他来说无疑是救命钱,而诉讼过程历时较长,于是夏如发法官积极对该案展开调解,以期让小东尽早拿到赔偿款。

经向用人单位释法析理,并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分析利弊,夏如发法官最终于上月底促成小东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汽车服务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前分三期向小庆支付10万元了结该案。第一期4万元已按协议约定于日前支付完毕。

法官说法

不签合同缴社保 企业需承担相应后果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工作期间患有白血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为被告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劳动者不能依法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该待遇损失应由用人单位赔偿。通过本案,法官提醒用人单位,为节约成本不给员工签合同、缴社保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在劳动者维权的时候,企业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付出更大的代价。

采写:南都记者 刘辉龙 通讯员钟紫薇

编辑:刘辉龙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