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天空之镜”虚假宣传!重庆狂欢乐园被罚五万元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新文旅
原创2020-11-27 11:25

11月2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当地十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涉及医疗、教育、旅游、房地产等多个方面。其中第五个案例,针对重庆“巴南天空之镜”的虚假宣传作出处罚,罚款50000元。

微信图片_20201127101923.jpg


据“重庆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号发布,当事人重庆狂欢乐园旅游有限公司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广告,广告中含有“巴南天空之境+玻璃漂流送票啦”等文字信息和“天空之境”实景图片。经查明,该广告中使用的“天空之镜”的实景图片与现场不一致,系由当事人弄虚作假,其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第五十五条之规定,2020年7月,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

记者查询“企查查”发现,在重庆狂欢乐园词条下为重庆龙泉谷温泉度假区,该项目总投资15亿元,占地面积6000亩。总建设完工时间为2018年。

微信图片_20201127101946.jpg


规划建设龙泉谷漂流、主题乐园、花海摄影主题园、酒店度假区、汽车极限运动、滑草场、悠波球、拓展训练营、农业观光、温泉度假区、高端养生区、风情休闲娱乐区、汽车露营基地、民俗度假区等一系列生态休闲度假体验等旅游项目,是最接近重庆主城区的新型旅游目的地。

但是今年5月,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前往重庆巴南看天空之镜,到场才发现所谓天空之镜,只是在地面上搭一个台,台上铺满镜面。

宣传照是这样的:

微信图片_20201127102529.png


但现场网友发现,台面上有的境面已经有被人踩碎,无论景观还是拍摄效果,均与宣传图片大相径庭。当时景区还回应称,在这里拍照需要有一定技巧和好天气,但网友显然不买账。

d01373f082025aaf56f0f51873111362014f1a22.jpeg

上图为网友拍的现场照片。

记者登录“重庆龙泉谷”官方微信,该微信号的帐号主体就是“重庆狂欢乐园旅游有限公司”。其中发布于今年6月4日的”天空之镜“相关信息仍然存在。

微信图片_20201127101951.jpg


但其购票中心中,已没有天空之镜的相关介绍及门票。记者在进入公众号咨询客服人员:“现在还有天空之镜吗?”但暂时没收到回复。

事实上,今年关于“天空之镜”名为符实的信息层出不穷,此前湖南郴州对临武滴水源景区“天空之镜”的处罚刚刚落下(戳此回顾南都报道),现在又有重庆巴南龙泉谷,可以看得到管理部门对虚假广告将持续严格监管。希望借助几张美图而吸引游客的心理,不是旅游企业经营的长久之计。






如果有线索提供或服务咨询

可联系南都新文旅研究课题组。

发送邮箱:

nandulvyou@126.com


采写:南都记者 郭毓玲

编辑:郭毓玲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