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心城区居民用水升价!第三阶梯每立方米最高涨幅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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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1-27 18:01

南都讯 记者赵安然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称,拟于12月30日上午9时至12时召开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对象为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广州市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黄埔区、白云区、大学城区域等)内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此次水价调整方向为调升:一方面三个阶梯水价较现行标准上升,第三阶梯价格最高涨幅为93.9%;另一方面,每个阶梯梯度较现行标准缩小,意味着居民用水量更容易达至高一阶梯水平。

根据《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广州现行自来水销售价格自2012年5月21日执行,至今已超过8年未作调整。现行自来水价格标准第一、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每月26立方米、34立方米,划分成三级阶梯用水量计收,三级阶梯价格为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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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发改委

2019年新增项目引发供水成本增加。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单位供水定价成本2.25元/立方米,但不包含2019会计年度账面未反映出的新增投入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及利息贷款。经自来水公司核算,新增项目未纳入2019年成本的金额为1.77亿元,引起供水成本增加约0.12元/立方米。

据此,广州市发改委提出上调自来水价,两套价格调整听证方案阶梯范围均较现行标准缩小:用水人口数4人或以下的居民家庭用水户第一、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分别调整为20立方米、26立方米,如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各级阶梯水量基数上限相应增加5立方米。方案一居民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4元/立方米、3.6元/立方米、7.2元/立方米;方案二居民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56元/立方米、3.84元/立方米、7.68元/立方米。

此外,本市户籍低收入居民家庭仍实行水价优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水价计收。

·现行水价标准与两套方案标准对比:

现行水价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具体按第一、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每月26立方米、34立方米,划分成三级阶梯用水量计收,4人以上用户人口每增1人,各级水量基数上限分别增加6立方米。三级阶梯用水量部分分别对应执行三级价格: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暂未实现“抄表到户”居民用户执行第一级阶梯价格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20元/立方米。

听证方案一

适度控制调价影响,以基本满足供水企业“十四五”期间投建运营需求为目标,按“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含税)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要求,在合理盈利不超过净资产利润率10%的基础上,调整自来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4元/立方米、3.6元/立方米、7.2元/立方米;新设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64元/立方米;低收入居民优惠水价维持0.7元/立方米不变;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调整为4.5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维持20元/立方米。净资产利润率约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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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发改委

听证方案二

充分运用调价空间,以全面满足供水企业“十四五”期间投建运营为目标,在合理盈利不超过净资产利润率12%的基础上,调整自来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56元/立方米、3.84元/立方米、7.68元/立方米;新设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81元/立方米;低收入居民优惠水价维持0.7元/立方米不变;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调整为4.8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维持20元/立方米。整体净资产利润率约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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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发改委

(注:居民生活用水合表水价范围为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不计入阶梯水量的居民总分表计量差额水量及分摊公共用水量等,此价格标准也作为趸售水价中居民水价参考标准。)

编辑:赵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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