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幼儿园条例》获通过,删除“禁止布置作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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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1-27 20:15

南都讯 记者吴璇 11月27日,《广州市幼儿园条例》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南都记者发现,此前提交审议的一审稿禁止幼儿园集中授课实施汉语、外语、数字书写运算等方面的训练。同时,禁止幼儿园布置书写和计算类家庭作业。但最终获通过的《条例》中已删除了这些规定,仅规定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每个街道至少设一所公办园

《条例》关注幼儿园规划建设与设立的问题,对幼儿园的用地保障作出规定,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幼儿园的建设用地。幼儿园用地不足的区域应当通过区域用地功能调整、在城市更新时增加幼儿园用地面积等方式优先保障幼儿园用地需求,保障幼儿就近入园。

针对目前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现状,《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符合国家、省关于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数量。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每个镇、街道辖区内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常住人口超过十万的镇、街道应当按照人口比例相应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

根据《条例》,区人民政府在幼儿园布点不足的区域,可以依法将空置楼宇、 厂房、校舍以及其他闲置资源等改造为符合举办条件的幼儿园。

新建的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办幼儿园。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在接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幼儿园后一个月内,交付给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接管之日起一年内将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投入使用。

《条例》还支持单位和个人以多种形式举办不同类型的幼儿园,满足社会对幼儿教育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删除禁止幼儿园布置作业条款

草案明确了幼儿园招生要求,作出不得以奥数、珠心算、汉字或者外语等能力作为入园标准的规定。同时,禁止十一种行为,包括:体罚、变相体罚;使用电视、投影等电子产品超出合理次数,或者每次使用时间超过十五分钟,每日总时长超过一小时;在正常的保育教育时间内安排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并额外收取费用;要求或者变相要求家长购买教材、教学辅导材料;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质的表演、竞赛活动等。

南都记者发现,此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一审稿中,禁止幼儿园集中授课实施汉语拼音、汉字读写训练、外语认读拼写、奥数、珠心算、数字书写运算等方面的训练。同时,禁止幼儿园布置书写和计算类家庭作业。但此次获通过的最终版本已删除了这部分内容。仅规定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条例》还规定,幼儿教育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培养幼儿的主动探索、动手操作、合作交流和表达等能力,传授基本的文明礼仪。培育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关于幼儿园授课内容的规定中,还包括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粤语等地方文化教育。

编辑:吴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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