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销售注水牛肉,三男子被判刑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佛山
原创2020-11-28 11:22

通过高压水泵和胶水管注水进入牛肉内,以次充好,销售给民众,殊不知已触犯刑法。日前,南都记者从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期办理二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案件,均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三男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刑。

据了解,今年7月,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发现某屠宰场工作人员通过高压水泵和胶水管注水进入牛肉内,并将注水牛肉销售至广佛地区的农贸市场。民警随后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嫌疑人袁某某抓获。

经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2020年6月15日至7月3日期间,袁某某在屠宰场分割牛肉时,利用高压水泵、胶水管向牛的两只大腿血管注水共10次,每次注水约8斤,后将注水牛肉运到佛山市南海区某批发市场进行销售。据统计,经袁某某注水的牛肉共计1500多斤,销售金额达5万多元,从中非法获利3000多元。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袁某某在产品中掺杂,以次充好,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院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0月26日,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案件并非个例,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另一起案件中,同一屠宰场的被告人符某伙同其工人邓某某使用高压水泵和胶水管对牛后腿进行注水增重,并将已注水牛肉运往佛山市南海区某批发市场混入未注水的牛肉中出售,非法销售注水牛肉共计人民币6万多元,非法获利约4000元。

2020年11月13日,顺德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符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邓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30400元。

“食品安全本就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尤其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的当下,任何涉及食品安全的不良举动都有可能对疫情防控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商家生产、销售食品更应该本着诚信、安全、健康的原则,切勿贪一时之利成为无良商家,拿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当儿戏。”顺德区人民法院呼吁民众遇到关系食品安全的问题线索,及时主动向有关单位反映或举报。

采写:南都记者陈飞龙 通讯员 顺检宣

编辑:陈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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