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林业系统举办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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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2-05 13:09

南都讯 记者吴璇 通讯员林荫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广东省林业局联合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广州越秀公园举办广东林业“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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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近年来广东林业系统全面加强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地方立法、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起草并配合完成审议《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草案,最新修订的《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活动现场,通过主题宣传、展览展示、法律知识问答、法律知识游戏等活动,向市民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200多名广东青少年志愿者和市民代表参与活动,共同启动2020年广东林业“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从题库中的宪法、森林法、民法典、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5个部分各轮流抽取2-3个问题提问.JPG

小学生积极参与活动。

活动还为广东森林普法青少年志愿队伍进行授旗,号召全省青年增强林业法治意识,积极参与义务宣讲、普法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青少年志愿者们组成普法宣传志愿小分队在越秀公园派发宣传折页,开展普法宣传。

在接下来的“宪法宣传周”期间,省林业局将联动各市县林业部门,深入林区、社区,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森林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民众法治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营造良好林业发展氛围,为建设林业生态强省提供坚实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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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广东积极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推动了依法治林的观念深入人心,森林资源管护进一步加强,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广东省林业局已聘请法律顾问2名,并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作为“法律顾问咨询日”,每年印发并对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推进依法决策。据透露,“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大力推进《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和《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条例》(新制定)等法规立法进程,建立健全林业政策法规体系。

 

编辑:吴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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