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134名市管干部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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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2-0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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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5日消息,广东省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福田、罗湖、盐田、南山等4个区134名市管干部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监督,排查是否存在从事营利活动、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并摸底356名市管干部家属从业状况,发现利益冲突问题18个,已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显示,此次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防止利益冲突专项监督,主要针对公职人员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离职或离(退)休后再就业进行铺垫,产生新的廉政风险。深圳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主任栾广慧介绍,虽然公务员法及党纪处分条例对公务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离(退)休后从业有规定,但仅以领导干部个人申报为主的监管方式,容易导致问题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违纪问题认定难等情况发生。

据介绍,此次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福田、罗湖、盐田、南山等4个区134名市管干部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监督,共收集党员干部上报的个人基本情况和利益冲突方面详细信息千余条,这些数据均已纳入深圳市纪委监委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为做好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提供数据支撑。

深圳市于2018年出台了《关于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履行职务、营利活动、兼职取酬、辞职后从业、亲属从业、借贷借用、接受馈赠、社会交往、裸官任用、公务回避等十个方面提出防止利益冲突的措施。据介绍,目前,防止利益冲突专项监督已延伸到深圳区属单位。

编辑: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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