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交通运输部消息显示,12月7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嘀嗒、哈啰等顺风车平台公司进行了提醒式约谈,针对部分媒体反映的顺风车产品功能细节提出优化建议。
对此,嘀嗒出行今天在给南都记者的回应中称,嘀嗒出行已将“附近订单”功能修正为更能精准反映顺风车本质特征的“临时路线”功能,让“临时外出”的车主能够基于自身出行需求、通过商圈提前发布出行信息、快捷匹配顺路乘客,共创绿色出行生态,坚决抵制非法营运。
哈啰顺风车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已经积极启动了产品优化相关动作。
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嘀嗒、哈啰等顺风车平台公司的提醒主要指,近期媒体多次报道嘀嗒、哈啰等顺风车平台公司产品有关问题,主要是“附近订单”功能偏离顺风车本质,涉嫌以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业务,用户头像显示性别、开展长途城际服务等方面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提醒要求,平台公司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立行立改,修正顺风车产品,不得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服务,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举一反三,坚守顺风车本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顺风车规范运行,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同时,受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浙江省杭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杭州市公安部门对一喂顺风车进行了提醒式约谈。
嘀嗒出行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嘀嗒出行已将“附近订单”功能修正为更能精准反映顺风车本质特征的“临时路线”功能,让“临时外出”的车主能够基于自身出行需求、通过商圈提前发布出行信息、快捷匹配顺路乘客,共创绿色出行生态,坚决抵制非法营运。
作为新生业态,顺风车和网约车存在诸多本质不同,但部分产品功能在公众认知中也容易发生混淆。南都记者注意到,在11月20日交通运输部曾对外明确称,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顺风车)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据嘀嗒出行方面介绍,“临时路线”和“常用路线”一起,共同受到平台每日接单次数及合乘价格限制,合乘价格为当地商业运营车辆定价50%左右的一口价,在嘀嗒平台上,任何顺风车主都无法实现以营利为目的。此外,平台通过“凌晨1点-5点停服”、“长距离出行仅限800公里之内”、“虚拟头像不显示性别差异”等“场景限制”进一步确保运营安全。
“哈啰顺风车已经积极启动了产品优化相关动作。”对于此次约谈,哈啰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本次提醒式约谈要求,对照问题尽快整改,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产品符合顺风车要求。
采写:南都记者 傅晓羚
编辑:田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