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确诊女孩遭网暴背后:信息泄露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南方都市报APP • 隐私护卫队课题组
原创2020-12-10 10:56

近日,成都20岁新冠确诊女孩赵某一次又一次地被卷入舆论旋涡之中。她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遭泄露。同时,因其14天内的行动轨迹包括多家酒吧,部分网友对她的言语攻击不断,称她是“转场皇后”、“毒王”。

 

12月9日,赵某三次发声澄清,并向成都市民道歉。9日下午,成都警方通报一名男子因转发带有赵某个人信息的图片而被行政处罚。专家分析,自新冠疫情暴发以来,患者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的背后,存在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类似事件的受害者大多采取民事手段维权,违法者较难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成都确诊女孩三次发声:不小心感染了新冠、会继续乐观下去

12月8日,成都市报告新增4例新冠者确诊者和1名无症状感染者,赵某则是其中之一。成都市政府通报了赵某近14天内主要停留的场所:包括中冶中央公园、嗨蓝调美甲店、小巷巷麻辣烫、海雾里小酒吧、playhouse酒吧、赫本酒吧等。其后,网络上流传出一份疑似赵某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南都记者注意到,上述“报告”中详细列出了赵某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精确到门牌号)等个人信息。

与之相伴的是,网络上对赵某本人的“声讨”。部分网友在传播赵某个人信息的同时,对她进行言语攻击,称其没有责任感。且因她的行动轨迹中包含多个酒吧,对其私人生活进行侮辱和揣测。

12月9日上午,赵某首次公开发声,首先向成都市民道歉并澄清自己并非故意传播病毒。“目前我正在医院治疗,隔离期间,我看到网络上有关于我的流言蜚语,很多是对我和我家人的诽谤和谩骂,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攻击我,我只是不小心感染了新冠,我也是一个受害者。

她称,网络上的谩骂和诽谤对其工作和家人都造成了影响和伤害。她之前的工作时在酒吧负责气氛和营销。当时确实不知道家人确诊。“我当时也确实是不知道我奶奶确诊了 ,如果知情我肯定也不会出来,谁也不愿意闹成这样。我在这里给成都的市民道歉,给大家带来的麻烦,打破了大家原本平静的生活,希望大家都能配合防疫,早日战胜疫情。

12月9日11时许,赵某再次发声称,身份被曝光后每天有人给她打电话,导致疫情防控人员打过来时也占线,一直有人给她发短信,进行人身攻击。

12月9日中午,她第三次发声,称现在在医院隔离治疗,医护人员对她很照顾,经常安慰她。也收到了很多善意的短信,“对于这些善意的声音,我想说——人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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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确诊女孩赵某第三次发声。

她在文末写道,“我在生活中其实很乐观,喜欢跳舞,尤其喜欢爵士舞。没有做气氛营销之前,我做过舞蹈老师。我也会继续乐观下去,好好生活。”

成都一男子因泄露赵某信息被罚,患者信息泄露事件频发

在舆论场另一侧声音里,不少人对确诊女孩赵某表示同情并认为,“应该杜绝网络霸凌”、“暴露信息的人太过分”。

赵某的个人信息究竟是如何被泄露的,也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12月8日,成都警方回应媒体表示,已经介入调查。9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发布消息称,12月7日,王某(男,24岁)将一张内容涉及“成都疫情及赵某某身份信息、活动轨迹”的图片在自己的微博转发,严重侵犯他人隐私。

成华分局表示,经公安机关调查,王某对三步泄露赵某某个人隐私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被予以行政处罚。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在多起类似的信息泄露实践中,负责相关工作的当事人受到了处罚。如:今年2月,平湖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执业医师徐某,私自将新冠确诊患者的电子病历首页拍照发到微信群,后此照片被广泛传播,导致患者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最终,医师徐某受到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

据川观新闻报道,12月9日上午,省委书记、省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清华,在前往成都市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坚决制止网络暴力。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新冠患者隐私泄露的事件时有发生。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自春节前后,7000多名武汉返乡人员信息被泄露,再到4月中旬,青岛胶州中心医院因出现多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而受到关注。在当地发布寻找近期去过该院的紧急寻人启事后,一份包含6000余人电话、门牌号、身份证号、就诊类型的详细名单在当地流传。

就在上个月,上海确诊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个人信息疑遭泄露,涉及他们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户籍地址、踪迹等个人信息。

专家分析类似事件背后原因: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为什么新冠患者信息泄露事件屡次出现?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王琮玮认为,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或成主因。从手段上来讲,违法者(泄露信息)非常便利。但受害者的维权成本却很高。从法律责任后果来说,违法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何为情节严重?两高2017年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了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情形之一为,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如果是在履职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数量也需要达到以上规定的一半以上,即25条以上。王琮玮表示,类似成都确诊女孩信息泄露的案件里,数量上往往达不到刑法规定的标准。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类似情况,各个地方的执法力度和尺度标准不够统一。“比如有的地方觉得传播了30条(个人信息算是情节严重),有的地方觉得传播了300条(个人信息算严重)”尺度往往掌握在执法部门手中。

她表示,在类似事件中,没有特别明确构成刑事犯罪或行政处罚的情况下,只能是靠民事手段来维权。“要么(受害者)跟平台协商,要么去向发布者维权,时间都很漫长”

她进一步解释道,《网络安全法》规定平台需要建立投诉、举报的渠道,但实际上,受害者向平台举报、要求删除时,渠道往往不够畅通。由于平台每天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很大,平台方往往采取机器自动处理的方式,较少有人工处理。在提交问题之后,受害者亦需要提交很多证明材料,程序繁琐,过程漫长,导致维权成本非常高。

此外,她表示,目前发布者是一种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形式,受害者很难去找到信息发布者,并且追究到他的责任。她将平台比作“最初的法官”,更重要的是,平台应当依法落实他的责任—及时“止损”的责任,防止被侵权者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采写:实习生 孙朝 南都记者 蒋琳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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