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餐饮企业被罚10万!因违规处理餐厨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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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2-14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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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实施以来,依然有些餐饮企业存在将不能就地处理的餐厨垃圾全量交由非特许经营企业收集运输处理情况,共交运一桶餐厨垃圾。深圳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今日通报,宝安区沙井街道执法队近日开出一张10万元罚单,也是《条例》实施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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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线索,宝安区沙井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到沙井街道沙二社区安托山高科技工业园18号饭堂一层检查,发现饭堂经营者--深圳市水稻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将不能就地处理的餐厨垃圾全量交由非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收集运输处理的情况,共交运一桶餐厨垃圾。

而涉嫌违法收运餐厨垃圾的当事人在被发现后驾驶车牌号码为粤ST3U99的车辆装载着餐厨垃圾逃离了现场。

沙井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对深圳市水稻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不能就地处理的餐厨垃圾全量交由非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收集运输处理的违法行为展开立案调查并依法调查取证。

根据调查,沙井街道综合执法队初步认定当事人深圳市水稻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案属于符合适用听证程序处理的案件。

按照《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 9月29日,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了重大案审委员会会议,会议决定,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第5条规定,对当事人深圳市水稻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也是《条例》实施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饭堂经营者对处罚决定没有异议,但表示这10万元罚款金额太大,要求能够分期缴纳。经沙井街道执法队研究决定,同意当事人在明年4月13日前,分5期缴纳罚款。12月8日,第一笔2万元的罚款,已经缴纳到位。

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介绍,《深圳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区执法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行动,共开具整改通知书9000多份,立案处罚超过2000宗,拟罚款约73万元。处罚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均居全市第一。下一步将加强《深圳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宣传,让全民知法守法。加快全区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完善全链条收运体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检查,提高各责任主体的守法意识。

编辑:向丽宇,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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