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这起火灾判了!员工在车间点打火机引发,获刑1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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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2-14 17:25

南都讯 记者王卫 通讯员叶海滨 还记得中山市两名消防员3进火场救出5名工人,最后因体力严重透支,出现缺氧、眩晕等症状,被送往医院治疗的事件吗?昨日,南都记者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横栏大队了解到,制造该场火灾的男子因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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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其他员工指出起火点

2020年4月14日下午,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区一真空镀膜公司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5人被困。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迅速到场参与救援及扑救工作,安全疏散在场所有员工。因救援及时,5名被困人员被成功营救,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两名消防队员因体力透支被送院治疗,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9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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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资料图

据公安机关及消防救援部门调查认定,起火原因是该公司员工齐某在车间内两次点燃打火机,在第二次点燃打火机后引燃上油房内可燃蒸汽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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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资料图

据介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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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资料图

“此案看起来虽是偶然,但其实也有其必然性,类似的问题隐患在许多企业大量存在。”据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横栏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员工教育管理不严格,关键岗位员工缺乏基本安全意识,长期携带火种(打火机)进入易燃易爆车间;二是日常监督管理不规范,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出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没有落实登记制度,管理过于随意;三是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足,擅自改变建筑原有疏散布局,擅自装修覆盖原有自动消防设施,未能及时发现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培训及疏散演练缺失,员工处置初起火灾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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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资料图

消防提醒:

在此,消防救援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务必从此次火灾吸取教训:一是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库房、车间等必须严格人员出入登记、物品存取登记手续,禁止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绝火源,落实最严格的管理;二是企业应经常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确保所有员工熟悉企业的各楼层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位置和数量,掌握基本的逃生自救技能;三是建筑投入使用后,企业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和室内装修,不得改变建筑原来的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施的位置等,确需改动的,应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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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失火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量刑: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编辑:侯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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