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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三年来深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如何?12月18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发布会披露,三年来深圳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343件1616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9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5.52亿余元,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7355万元,审结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陈永森涉黑案、省公安厅督办高杰涉黑案等多个重大案件。
市中院副院长担任涉黑专案审判长
三年来共判处无期徒刑以上9人
发布会上,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肖宏开通报三年来深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要情况。据悉,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中院党组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同志担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先后九次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扫黑除恶推进会,亲自部署并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审判执行工作,多次主持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涉黑案件,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志峰亲自担任“1.05”王小西等人涉黑案、“2.09”余磊等人涉黑案等重要专案的审判长,并多次赴基层法院督导专项斗争工作进展。
在案件办理方面,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343件1616人,审结率99.7%。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45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7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5.52亿余元,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7355万元。
在财产执行方面,深圳法院建立绿色通道,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雷霆行动”,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在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方面,市中院专门成立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精心部署虚假诉讼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工作的通知》,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等等,截止目前,两级法院共受理涉虚假诉讼刑事案件31件165人,已审结28件161人,判处财产刑共计1863.6万元。
肖宏开表示,深圳全市两级法院着眼“长效常治”、“以案促建”,根据深圳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深圳法院加大司法建议的力度,做到黑恶案件发生在哪里,司法建议就发到哪里。截至目前,累计发出扫黑除恶司法建议279件。在2019年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中深圳法院占2件,其中1件《关于开展防范“校园贷”安全教育的司法建议》在全国法院会议上受到通报表扬,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审结多件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等重点督办案
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涂俊峰介绍提及,三年来深圳两级法院审结多件上级督办、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将多名称霸一方、为非作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参加者绳之以法,其中包含多件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等上级单位重点督办的案件。
以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的陈永森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7.01”专案)为例,该案共计157名被告人,是深圳法院系统历年来涉案被告人数最多的案件之一。深圳中院经过认真审查,一审判处陈永森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7503万元。全案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1亿4503万元。广东省高院二审维持了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该案判决已生效。
涂俊峰还提及,深圳中院还审结一审和二审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共6件,其中包括原深圳市卫计委副主任刘堃犯受贿罪一案、原深圳市城市设计研究所副所长王志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等。
宝安法院:
院领导挂帅督办 高效推进涉黑涉恶财产执行工作
发布会上,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权介绍了宝安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据悉,三年来,宝安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共移送涉黑恶案件46件,执行标的约为人民币9523.05万元。截止目前,执行到位执行款约9102万元,其中上缴国库2262.54万元。今年以来,宝安法院共向55名受害人累计退赔现金800余万,返还房产价值约500余万,共计金额1300余万
李文权介绍,对影响重大的案件,院领导亲自挂帅督办,确保责任层层落实,推进案件依法高效办理。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亲自挂帅主抓“王小西、王小北等79人涉黑案”,截止目前, 该案累计执行到位730.18万元,上缴国库703.55万元,主犯王小西财产刑36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宝安法院还在执行局设立了刑事财产刑专业化办案团队,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黑恶案件执行专班。另外,为进一步深入排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实现黑财清底的工作目标,宝安法院院、局领导亲自带队,整合全院执行力量,深入被执行人户籍地进行财产调查工作。
李文权提及,截止目前,宝安法院先后于8月、10月组织两次大规模的财产调查行动,组成三十多个工作组,出动干警一百多人次,奔赴贵州、福建、黑龙江、四川、重庆等12个省份,深入偏远山区,行程近2万公里,分别对84名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现场调查。通过上述两次行动,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主动履行金额逾千万。
福田法院:
打击“套路贷”成效明显 审结田某诈骗案等重大“套路贷”案件
福田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健介绍了福田法院打击“套路贷”方面经验做法。据其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田法院审结了一批“套路贷”案件,其中,被告人田某诈骗案系全市首批“套路贷”案件,被告人刘某峰等诈骗案,该犯罪集团是全市规模最大的“套路贷”犯罪集团,也是福田区最大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案判决书长达560页、33万字,福田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丁健介绍,首先是福田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办案机制,成立了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专案组,设立打击“套路贷”涉黑恶犯罪的专门合议庭,所有“套路贷”案件均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直接参审,此外,也会在庭前进行周密部署,包括制定工作预案、召开庭前会议等多种措施,并建立了研讨机制,庭后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深入研讨案情,梳理争议焦点,精心撰写判决文书等。福田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田某辉等11人“套路贷”案刑事判决书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丁健表示,福田法院还注重提高专业水准,确保办案质量,主要从准确定性和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两个方面,在总结审判经验方面,福田法院针对有关法律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撰写《“套路贷”的司法认定》《田某辉“套路贷”犯罪案—套路贷案件应以诈骗罪等罪名定罪量刑》《“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分及处罚思考》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国家级期刊发表,为全国司法机关精准打击“套路贷”提供参考。
编辑: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