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亮相,规定信息网络有组织犯罪认定标准

南方都市报APP • 时局快报
原创2020-12-22 14:27

南都讯 12月22日,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南都记者关注到,草案明确有组织犯罪概念,将有组织犯罪限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黑社会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具体犯罪。

此次草案进一步将恶势力组织上升为法律概念,规定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此外,草案还规定了信息网络有组织犯罪的认定标准,软暴力手段认定等内容,规定了减刑、假释的从严控制要求。


三个月前全国扫黑办曾讨论草案

今年是为期三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为确保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提供法治保障,近年来,《反有组织犯罪法》被频频提及。

2019年7月15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七次主任会议指出,全国扫黑办要推动尽快出台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网络涉黑涉恶犯罪、“保护伞”认定等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这是该部法律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

今年6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公布,反有组织犯罪法被列入29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中。2020年9月17日,全国扫黑办第10次主任会议,披露了关于《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推进进展,会议当天讨论了《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

9月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再次要求,要以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为重点,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提供法治保障。

南都记者关注到,这是时隔三个月,《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出台多个法律政策文件

据了解,我国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始于1997年对刑法的修订,修订后《刑法》第294条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此后相关部门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了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的完善,但尚未制定一部专门法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系副教授靳高风曾撰文指出,我国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不系统,相关规定散见于刑法、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之中,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不能满足当前反有组织犯罪的现实需要。

南都记者关注到,自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为进一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办案,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多个有关扫黑除恶的法律政策文件,如两高两部曾针对如何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如何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如何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以及如何处置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的财产问题联合印发相关意见;之后,国家监委与两高两部再次联合印发了针对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的通知,两高两部针对非法放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等出台系列法律政策文件。

可见,进一步出台《反有组织犯罪法》不仅将应对现实需要,同时也将吸收上述法律政策文件的精华,构建系统的法律法规。

值得一提的是,其他国家为应对有组织犯罪,已有专门出台《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先例。如美国反有组织犯罪法1970年10月15日生效,全称为《反犯罪组织侵害合法组织法》,目的是利用附有严厉刑罚的这一法律与有组织犯罪作斗争。德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则于1992年生效,全称为《惩治有组织犯罪的非法毒品交易及其他表现形式法》,体现了德国同有组织犯罪斗争的决心。

南都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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