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湖北省公安厅内保总队原副总队长、二级高级警长、潜江市公安局原局长刘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今年48岁的刘斌,长期在湖北公安系统任职,曾在湖北省公安厅任职逾20年,2016年4月调任潜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在潜江任职3年,去年5月调回湖北省公安厅任内保总队副总队长,今年7月在任上落马。
双开通报称,刘斌索贿受贿,擅权妄为,滥用职权,执法犯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五项罪名。
刘斌。资料图
70后“老公安”,在湖北省公安厅工作22年
官方履历显示,刘斌1972年6月出生,湖北枣阳人,大学学历。
他从1995年7月参加工作就入职湖北省公安厅,历任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干部、调研处统计科副科级侦查员、办公室指挥中心副科级侦查员、督办室科长等职。
2009年4月,刘斌升任湖北省公安厅信访处副处长。期间于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挂职任大冶市公安局副局长,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挂职任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副局长。
2016年4月,刘斌离开工作了超过20年的省公安厅,调任潜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在潜江任职3年。
2019年5月,刘斌返回湖北省公安厅工作,任内保总队副总队长,主持工作。
今年4月26日,湖北省举行新闻发布会,刘斌以湖北省公安厅内保总队主要负责人的身份出席。他表示,针对性加强公交地铁场站重点区域、部位巡逻管控和武装震慑,加强联勤联动和应急处置演练,迅速妥善处置化解司乘矛盾,对公交营运过程中发生的妨碍疫情防控、侵犯公交司乘人员权益、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依法依规从严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今年7月6日,刘斌在任上落马。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涉嫌5项罪名
12月2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刘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据通报,刘斌除了违反多项纪律,还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五项罪名。
通报称,刘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他人串供堵口,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对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酒驾行为违法予以撤案;
通报称,刘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私设“小金库”;长期与同事、商人打麻将赌博;不依法履行查禁职责,多次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通风报信,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涉黑线索核查、工程项目承接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通过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指使下属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为徇私情,明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构成危险驾驶罪,仍决定予以撤案,致使犯罪嫌疑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徇私枉法罪。
通报称,刘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全无,索贿受贿,擅权妄为,滥用职权,执法犯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斌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清除害群之马,湖北多名“老公安”被查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随着扫黑除恶及“打伞破网”持续深入,一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政法干警被清除出政法队伍。
11月27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第7次新闻发布会上,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王洪祥说,目前,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案件,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731人,其中厅级177人,处级915人,处级以下3639人。
梳理湖北省纪委监委官网通报发现,湖北政法系统内近两个月来已有4人被“双开”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他们有人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有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如12月18日被双开的黄冈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经济开发区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松敏。经查,王松敏“三圈”不净,与涉黑涉恶人员交往密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执法犯法,以案谋私,收受贿赂,徇私枉法,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此外,两名退休"老政法"被开除党籍,他们均涉及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11月30日,曾违规办理“湖北版孙小果”假释案,64岁的孙应征退休一年后被开除党籍。孙应征曾任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9年多,后调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双开通报称,孙应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指示检察人员对不具备假释条件的罪犯办理假释,致使检察机关未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罪犯被假释后又实施多种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1月23日,65岁的武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菊生被开除党籍。他警龄30多年,曾任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10年。通报称,刘菊生执法犯法,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湖北纪委监委网站,今年11月以来湖北政法系统接受审查调查的有5人,分别为:
12月23日,武汉市洪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东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2月21日,武汉铁路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童光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2月1日,鄂州市公安局正县级反恐专员孟昭茂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2月1日,鹤峰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钱成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月4日,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不仅仅是湖北,全国的政法系统一批“害群之马”被清除。
今年7月以来,一场刮骨疗毒、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在全国政法队伍中刮起风暴。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1月22日,仅试点地区已立案审查436人,党纪政务处分2224人,1380名干警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文:梁建忠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纪委监委)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