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答南都:涉及个人信息侵权、声音侵权等可提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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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2-30 11:03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民法典第一批司法解释。此次民事案件案由有哪些重大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回应南都提问称,司法解释对照民法典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侵害禁令、声音保护、居住权、保理合同等几十个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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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万明称,第一方面,将民法典新增亮点制度增加到民事案件案由当中,比如:随着网络技术发展,个人信息被滥用问题日益严重,为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根据民法典第1034条等规定,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由。

同时,杨万明介绍,为及时制止严重侵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格权,依照民法典第997条的规定,增加了“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由。

此外,杨万明还表示,为了彰显民法典的“绿色原则”,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专门增加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部分具体案由。为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门增加了“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由,配合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施行。另外,司法解释还对照民法典增加了声音保护、居住权、保理合同等几十个案由。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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