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总的来看,实施满一年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取得积极成效,但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之间,省会城市与非省会城市之间,落实《条例》的进展不平衡,有些差距明显。
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条例》落实力度。鼓励东部地区、省会城市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非省会城市以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东部与中西部、东北地区落实进展不平衡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满一年之际,2021年1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
2020年,国务院委托第三方单位在全国9省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会议指出,总的看,《条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企业对减税降费、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满意度较高,对“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便利企业开办经营的改革举措感受明显。
评估也发现企业对招投标、中介服务、融资等方面问题反映较多。同时,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之间,省会城市与非省会城市之间,落实《条例》的进展也不平衡,有些差距明显。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条例》落实力度,放出活力,管出公平公正,服出效率。
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鼓励东部地区、省会城市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非省会城市以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二要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创新举措,催生更多新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则运行。三要促进公平竞争,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加大信贷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的查处力度。四要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放得开又管得住,进一步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行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
去年新增市场主体2000多万户
为何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条例》落实力度?
正如李克强2020年9月11日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所言:“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是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做法。”
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二者互补互促、相得益彰。李克强表示,财政货币政策是要花钱的,需要把握好度。“放管服”改革基本上不需要花钱或者花很少的钱,但能起到事半功倍、一举多得的效果。
他曾举例,在上届政府初期,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较大的挑战,但没有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而是把很多精力放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上。多年积累下来,收到了超出预期的重大成效。
“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显著标志就是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据悉,2012年我国各类市场主体不到6000万户,到2019年底数量翻了1倍多、达到1.2亿户。
虽然2020年经济受新冠疫情冲击,但本次国常会公布,去年在极为困难条件下,新设市场主体2000多万户。“逆势大幅增加并保持较高活跃度,离不开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会议指出。
而新增市场主体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他们提供了量大面广的就业岗位。“有就业就有收入,就能创造财富、改善民生、扩大消费。”李克强称。
李克强表示,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并行推进,给“放管服”改革带来新挑战新课题,要在探索中积累经验。
南都记者林方舟 发自北京
编辑:程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