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黄之锋狱中再被拘捕!涉违反香港国安法,住所被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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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1-07 16:04

据央视新闻报道,1月7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拘捕正在服刑的黄之锋和正在羁押的谭得志。这是香港警方自1月6日拘捕53名涉嫌组织或参与所谓“35+初选”,图谋瘫痪特区政府人士后,再次拘捕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乱港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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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上午8时,黄之锋的社交媒体发文承认,香港警方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为由到黄之锋住所搜查近1.5个小时。1月7日,黄之锋与谭得志分别于石壁监狱和荔枝角收押所被警方拘捕。由于黄之锋目前已在服刑,其将在狱中接受警方调查。

据南都此前报道,黄之锋是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秘书长,2019年6月因参与包围湾仔警察总部案,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3项罪名,被判入狱13.5个月,目前正在石壁监狱服刑。

谭得志为“港独”组织“人民力量”副主席,2020年9月被控包括发表煽动文字、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在公共场所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等14项罪名,不得保释,还押荔枝角收押所候审。

1月6日,香港警方出动1000名警员,在全港各区拘捕包括乱港分子戴耀廷在内的共53名涉嫌组织或参与所谓“35+初选” 以及“揽炒瘫痪香港”计划人士。1月6日下午,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在通报会上透露,被拘人员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2条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随后表示,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香港开启了由乱向治的转折。事实证明,只有全面准确落实香港国安法、坚定严格执行香港国安法,国家安全、香港社会安定和市民安宁才能得到切实保障,“一国两制”才能在正确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采写:实习生 翁安琪  南都记者 余毅菁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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