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通告:社会组织原则上不提倡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东莞
原创2021-01-07 22:33

1月7日,东莞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提出,要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活动,各社会组织原则上不提倡举办会员(代表)大会、大型年会、慰问、座谈会、交流会、聚餐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并做好防疫抗疫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1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报告一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复阳无症状感染者,根据浙江省疾控部门流调情况并经东莞进一步核实,其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日期间,曾在东莞火车站、东城ibis宜必思酒店、东城AL CHILE墨西哥餐厅、东城Holly Bar(霍利斯音乐餐厅)、东莞火车东站内的肯德基餐厅等地点活动。《通告》要求,各社会组织自查本单位在上述时间地点活动过的人员情况,如有接触史,尽快前往属地卫生部门或社区进行报告。

此外,社会组织要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不提倡举办会员(代表)大会、大型年会、慰问、座谈会、交流会、聚餐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并做好防疫抗疫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会议、培训等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如确有必要开展的活动,要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制定防疫方案,并由社会组织向属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报备,获得批准后方可举行。

民政局1.png

民政局2.png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编辑:田玲玲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