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专属医疗险重大疾病类产品”最低保额为5 万元,且保额为10000 元的整数倍;各保险公司自行确定最高保额,标准不一,深圳市医保局今日解答相关问题,参保人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但有条件。
自深圳推出“专属医疗险重大疾病类产品”之后,深圳市民十分关心,深圳市医保局就热点问题进行解释。深圳市医保局介绍,专属医疗险产品种类仅限医疗费用报销类、重大疾病类。9月份上线的产品为医疗费用报销类,名为“专属团体医疗险”。近日推出的产品属于重大疾病类,名为“专属重大疾病保险”。
专属医疗险产品一共有5个,其中,医疗费用报销类2个(1年期和6年期),重大疾病类3个(1年期、5年期、10年期)。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有条件要求:一是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目前为6387.85元)的,可将个人账户中不高于余额30%的部分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购买后,个人账户剩余额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二是一个医保年度内,同一个人账户累计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2000元。
出资人需为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出资人可以为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子女购买深圳专属医疗险产品。
投保时符合合同约定的身体健康条件、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然人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方式为现金支付,符合条件的也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最低保额为5 万元,且保额为10000 元的整数倍;各保险公司自行确定最高保额,标准不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微信公众号、“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进入办理页面。
相关问答:
问: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即“深圳重疾险”)与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样的吗?如果不是,区别在哪里?
答:“深圳重疾险”的保障内容、报销比例都是政府部门确定的,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由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自愿参加,参保时不需要进行健康告知,每年的5月和6月是集中参保时段。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属于专属医疗险的其中一类产品,本质上是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参加条件、保费标准、保障内容等都是按照国家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有关规定来确定,但是和市场上其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最大的不同是,深圳专属医疗险(包括专属团体医疗险和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是为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量身定制”的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内容、保费标准等各方面都比较优惠。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可自愿参加,没有固定的投保时段,参保时要符合产品规定的具体投保条件。
无论是专属医疗险,还是“深圳重疾险”,都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力补充,两者没有排斥,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愿选择参加。
问:可以向哪些保险公司投保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答:经营此项业务的保险公司需符合多项条件。目前,本市具有经营此项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共11家,分别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问: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的投保条件是什么?
答:投保时符合合同约定的身体健康条件及其他承保条件,且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出资人也需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出资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仅限“本人、父母、子女、配偶”。
问:专属医疗险有投保年龄限制吗?
答:专属团体医疗险产品没有年龄限制。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有年龄限制,具体为:1年期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含)至69周岁(含);5年期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含)至65周岁(含);10年期产品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含)至60周岁(含)。
问: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保证续保吗?
答: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均为非保证续保产品。1年期产品的保险期间为1年,可以在下一年度提出承保申请,满足承保条件可以续保。5年期及10年期产品无续保。
编辑: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