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1月13日,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发布了《惠城区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须知》,具备申请转入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在寒假前四天至放寒假前两天提出申请了。
据悉,转学生主要是因房产动迁等原因举家迁入的适龄学生(六年级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学区是针对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而划分,转学不划分学区。遵循“起始年级学区内学校受理,视片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原则。
如申请转入学校相应年级没有剩余学位,则不允许转入。如申请转入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剩余学位数时,在具备申请转入学校入学条件前提下,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房户情况及学生户籍迁入学区内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按片区内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申请转入第一小学等30所学校的,须符合“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房产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一致,且适龄儿童与房产证权属人、户口簿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条件,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按片区内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申请转入第一小学等30所学校外的,按照“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非‘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等两个类别排序,在同一类别里,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按片区内学校学位等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如填写年级没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且不服从调剂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将不给予受理和转入安排。
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五小学、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第二十七小学、第十一小学(南校区)、新湖小学、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惠南学校、德威学校、第五中学、合生实验学校、第四十二学校等学校不接受调剂申请。
法定监护人凭规定的证件到起始年级所属学区学校递交转学申请,受理学校于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家长按所安排转入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转学申请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放寒假前四天至放寒假前两天。批复时间为春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内。
编辑: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