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布首个生态社区地方标准,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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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1-16 22:26

全国首个关于生态社区规划、建设、管理、评价的“全链条”地方标准——由大鹏新区发财局牵头编制的《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DB4403/T135-2020)正式发布,并将于2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以生态建设为引领,聚焦生态保护核心要素从规划布局、生态环境、能源与资源利用等五大方面实施评价,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人文和自然生态保护、空气水土壤等各类环境质量等20项二级指标、64项具体评价要求,除古树名木保护、水域湿地植被恢复等传统生态系统保护指标外。同时,设置臭氧、室内空气污染控制指标,并引入海绵社区、“无废社区”等指标推动生态社区建设,在人居环境健康舒适的基础上提出人与环境共生、构建公众参与的生态文化机制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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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发布的《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坚持结果、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从生态社区建设成果评价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各种类型社区实际情况,运用标准化原理总结深圳生态社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经验,明确了生态社区的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程序、评价等级等内容,具有研究理念清晰、指标体系科学、评价程序易行等特点,作为指导生态社区评价和管理工作的技术依据,对推广生态社区、引导和支撑生态社区的发展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下一步,新区将立足《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的推广和应用,在新区范围内开展生态社区评价工作,努力推动并建成一批符合《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标准的生态社区,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大鹏的生动实践。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刘诗豪

通讯员:冯俊岭

编辑:郑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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