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某流量明星被曝出疑似代孕欲弃养,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月19日,央视发表评论称,代孕弃养法律道德皆难容,事件曝光录音中“打也打不掉,我都烦死了”更令人愤怒。“代孕在我国被明令禁止,其对生命的漠视令人发指”。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目前我国关于代孕方面法规尚未完善。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手术”,是目前关于代孕方面的为数不多的明确规定。
此外,据新华社2015年底报道,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获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删除正在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中“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规定。最终表决通过的修改决定中无此规定,这也常被代孕中介视为给地下代孕开脱的“证据”。
法律尚存空白,由代孕引发的纠纷不断。
1月19日,南都记者以“代孕”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自2012年来共能搜到416宗与代孕相关的纠纷判决,且近两年呈快速增长之势,其中2018年40宗,2019年82宗,2020年则共搜索到139宗。地下代孕中介机构聚集的上海,曾在2014年底审理了全国首例代孕生育子女的监护权纠纷案件。
去年12月末,由陈凯歌导演的短片《宝贝儿》播出后,代孕话题再引发热议,不少法院披露代孕带来的相关纠纷案件。如2017年6月,广东一男子尹某与广州宝如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宝如愿公司”)欧某签订了《广州宝如愿三代试管标准代孕协议》,并交了50多万元,可代孕婴儿一出生便是非健康的高危儿,仅存活了57天。
为此,尹某认为婴儿的死亡是由于宝如愿公司提供的代孕服务存在过错,为此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该案先后经过一审和二审判决,最终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双方均存在等过错,应当承担同等责任,由尹某自行承担50%的责任,欧某、宝如愿公司共同承担50%的责任。
去年,广州市南沙自贸区法院前也审结一宗与代孕相关的纠纷。广东的单身女子小陈于2019年1月与某泰公司签订合同,某泰公司承诺提供泰国最优秀的医院和医生资源做试管婴儿和整体代孕服务,然而,某泰公司随后告知小陈受精卵代孕移植代孕母体失败。小陈表示很难接受,要求某泰公司全额退还费用未果后,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广州市南沙自贸区法院审理认为,代孕违背我国法律和公序良俗,双方均有过错,案涉合同无效,判决某泰公司返还小陈16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实习生 翁安琪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