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贤沛 通讯员邹丹 肖欢欢 1月22日,在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专场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娟对《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行了解读。《清单》详述中山市38个市直党政群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并在此基础上补充了市税务局、中山海关和中山港海关等5个中央、省属单位职责。结合已出台的《中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多方监督追责、确保责任落实。
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专场。
李娟表示,环境治理是系统工程,既需要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也需要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清单》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全面梳理各个方面的工作职责,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做到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横向到边”;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履职的“最后一公里”,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以实现“纵向到底”。
“职责已然明确,确保落实是重中之重”,李娟表示,《清单》在市人大、纪委监委、组织部、检察院责任中加入了“指导监督”职能,督促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落实。结合中山市已经出台的《中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促使中山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的守护者,看好各自的“责任田”。
针对备受关注的“九龙治水”,李娟表示,《清单》明确市住建局负责代建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和纳入中心组团整治工程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明确市水务局负责统筹全市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负责非中心组团各镇街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和纳入非中心组团整治工程范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清单》出台后,将进一步推动各镇街各部门知责、明责、尽责,对生态环境重点任务常抓不懈,形成全市合力,确保治水工作落实到位。
编辑:侯玉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