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的某房屋拆除工地,因扬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被城管部门查封。
1月20日晚,位于禅城区季华六路的某房屋拆除工地,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度防范预警管控期间,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洒水抑尘、湿法施工等防尘抑尘措施,导致该区域扬尘严重,污染周边大气环境,被禅城城管连夜查封。
“这个拆除工地扬尘太厉害了,工地施工期间不洒水,漫天灰尘,太离谱了。”当天下午17点30分左右,禅城城管收到市民举报季华六路某工地施工期间扬尘严重,随后组织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核查。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时,该工地已停止施工。
经检查,发现里面有3栋分别有3至4层的旧楼房,其中一栋4层的楼房已经拆除了一部分,4台安装了炮头的挖掘机停在该楼房前面,地面到处是裸露的砖瓦、石块和钢筋等建筑垃圾,洒水喷淋设施也没有打开。
鉴于该工地的扬尘问题严重扰民,防尘抑尘措施形同虚设,执法人员决定连夜将该工地进行查封。同时,执法人员约谈该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并依法向其发出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整改,用合格的防尘网对裸露的地面及建筑垃圾进行全覆盖,完善洒水喷淋设施并及时开启,安排高压水枪、洒水车等设备加强房屋拆除期间防尘抑尘工作,待完成整改并检查合格后才能复工,并按时派员到禅城城管接受进一步处理。根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该施工单位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禅城区城管负责人表示:“禅城区作为佛山市的中心城区,土地开发强度大,拆迁工地较多,部分拆除工地由于赶工期,同时为了降低成本,未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依据《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房屋建筑的建设及拆除工程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当前全社会都重视环保工作,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环境污染违法成本也越来越高,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法条链接
《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构)筑物拆除的施工单位进行拆除和爆破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建(构)筑物拆除后的待建工地不能在四十八小时内开工建设的,应当采取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绿化等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违者,将责令改正,处5万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南都记者刘军艳 通讯员:梁志成
编辑:刘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