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颜鹏 1月26日,政协深圳市龙岗区五届七次会议召开。在大会发言环节,政协委员吴俊梅建言,龙岗在落实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上大胆迈开步子,积极构建推行破产预重整“龙岗模式”。
政协委员吴俊梅
吴俊梅是一名律师,在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业务方面深耕多年。大会发言中,她表示,有不少优质企业或者拥有优质资产的企业,因为短期缺乏运营能力或者资源配置错位面临破产的境地。实施破产预重整,正是解决该问题之门的一把“金钥匙”。
破产预重整,是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重整之前,在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及法院指导下,债权人、债务人、战略投资者等通过协商谈判,拟定企业重整计划草案,最终通过破产重整程序确认并加以实施,帮助企业摆脱困境的一种工作模式。2017年,龙岗区采取“破产预重整”模式,成功帮助一家电子技术公司走出困境,系统性解决了企业的债权债务以及经营、员工就业等问题,重新盘活了企业。这是国内首个“破产预重整”成功案例,其做法后来被多地效仿,但在龙岗却处于“墙内开花墙外香”的状态。
为此,吴俊梅建议大胆迈开步子,积极构建推行破产预重整“龙岗模式”。
吴俊梅说,积极构建推行破产预重整的龙岗模式,首先是部门牵头,摸底排查。建议区工信局作为牵头部门,建立风险预警工作机制,协调区金融、规土、人力资源、信访等相关部门及人民法院、各街道,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提前预判风险。
在处置过程中,则应该多方发力,联动处置。“建立区级政府纾困专项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救济,引导社会资金和资源进入出现困境且有再生价值的企业。搭建危困企业信息平台,可以与深圳交易集团等平台合作,对接相关资源。对于不能盘活的企业,推动尽快进入破产程序或执行转破产程序。对于产业配套用地转让,应当对受让人作出限制,在同等条件下,由区政府指定区属国企进行回购。回购的产业用地,必须符合龙岗区产业发展规划,按照产业用地政策进行流转。”吴俊梅说。
吴俊梅建议龙岗区可以建立、完善破产预重整工作机制,并积极向市人大反映,推动经济特区立法。
编辑:冯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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