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正式启动!江门市春运出行高峰预计出现在2月3日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江门
原创2021-01-28 23:55

南都讯  江门市道路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于1月28日上午召开了2021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新闻通报会。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预计2021年江门市春运节前出程高峰出现在2月3日(腊月二十二)至2月6日(腊月二十五)节后返程高峰出现在2月16日(大年初五)至2月18日(大年初七),潮汐交通明显;进出城道路、农村地区、部分桥隧群、高速公路汇合路段、服务区、收费站容易形成瓶颈,出现拥堵缓行。

通报会上,江门市道安办向省、市新闻媒体公布2021年春运期间江门市公安机关“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工作措施,发布春运出行安全“两公布一提示”,并曝光一批禁止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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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运于1月28日(今天)正式开始,江门交警联合相关部门提前10天,从1月18日起启动了春运安保工作。以“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为目标,全力以赴保障春运交通安全,全心全意服务群众顺利出行。

2021年江门市春运道路形势预测

春运期间,群众回乡探亲、境内旅游出行意愿强烈,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公路保安全、保畅通任务重、压力大。特别是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务工人员提前返乡、高校错峰放假、春节期间高速公路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再加上可能出现类似2008年的极端恶劣天气,给今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从道路畅通形势看

预计2021年江门市春运节前出程高峰出现在2月3日(腊月二十二)至2月6日(腊月二十五)节后返程高峰出现在2月16日(大年初五)至2月18日(大年初七),潮汐交通明显;进出城道路、农村地区、部分桥隧群、高速公路汇合路段、服务区、收费站容易形成瓶颈,出现拥堵缓行。


从道路安全形势看

近3年春运期间,春运前期亡人事故多发,18-20时事故高发,造成死亡人数较多,其次8-10时、16-18时事故量大,6-8时死亡事故较多;亡人事故中,城市道路、国省道事故相对多发,小客车、摩托车等两种车型和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三类交通违法容易肇事肇祸。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预计今年春运道路出行还将出现节后拥堵指数明显高于节前、小客车出行比例增多以及客货运风险上升等三大新形势。

“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工作措施

为全力打造“平安、畅顺、智慧、暖心”春运,江门市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全力确保实现春运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

(一)清理驾驶人隐患。对7类情形的客运驾驶人,督促客运企业不得安排参加春运。这7类情形包括: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2、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3、有酒驾记录的;4、有毒驾记录的;5、有超员20%以上记录的;6、有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记录的;7、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二)清理车辆隐患。对辖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的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和“营转非”大客车等隐患车辆,逐一见人、见车、建立台账,落实抄告、通报和联合约谈、安全大检查等规定动作,督促企业消除车辆隐患,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三)清理道路隐患。逐一排查辖区高速公路易结冰、长下坡、团雾和国省道、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发现隐患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春运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增设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等临时防护措施。春运前不能完工的施工路段,必须于春运开始前停工,并提供双向通行的便道,完善警示标志、标线。

(四)清理企业隐患。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客货运企业安全联合检查行动,督促企业及时清理隐患。通过“企业画像”,精准约谈、督促高风险客货运企业消除安全隐患。春运期间,每日对人、车、路、企业四类隐患进行滚动排查,及时督促清理整改。

(五)严把重要关口。严格落实全市交警系统等级勤务工作规范要求,加强交警执法站、公安检查站、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市级春运执勤服务点和临时执勤点等“四站一区三点”路面关键节点的执守,严格落实等级勤务和检查登记要求,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严把出城、上高速、过境等“三关”。

(六)严控重点路段。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严防旅游包车借道通行不具备客车通行条件的景区周边道路引发事故。

(七)严管重点区域。发挥好派出所、跨警种联合执法小分队、“两站两员”等三种力量作用,加大农村等薄弱地区交通管控力度。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重点劝导摩托车驾驶人“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八)严查突出违法。紧紧围绕农村、城市、公路“三个主战场”,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九)严防涉校事故。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宣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沿线路面管控和指挥疏导,严防发生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十)严格治安管控。加强服务区、收费站的治安秩序管理,严厉打击盗抢、冲卡逃费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码头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管控,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十一)健全机制制度。加强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协作配合,充分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组织领导、工作预案、物资力量等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实时获取气象信息,对低温、霜冻、暴雨等灾害天气及时预警,提前预判风险,提早实施管控,降低因灾害天气导致交通事故的风险。

(十二)完善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泄漏、高速公路隧道事故等突发事件,提前完善相应的道路交通应急预案。

(十三)科学应急处置。高速公路遇有恶劣天气,将通过限速通行、压缩车道、分车型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对于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积水、车辆无法通行的,将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借道通行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严防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通行安全的,将果断采取封闭高速公路等措施。同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暂停发往或途经恶劣天气地区的班线,引导驾驶人减少恶劣天气自驾出行。

(十四)强化疫情精准防控。加强疫情中高风险等地区及冷链物流企业重点车辆、人员的监测预警、精准管控、规范处置,严密防范外部输入风险和内部扩散风险。加强入境集中隔离人员转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优化口岸、入境点及隔离点周边的交通组织,合理规划转运路线,确保转运车辆通行顺畅。加强隔离场所值守和应急处置力量准备,强化隔离场所周边巡逻防控,依法处置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和影响隔离场所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五)加强警示教育。重点针对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和客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讲。向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小汽车、摩托车以及农村地区驾驶人发送警示提示手机短信。向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安全员及驾驶员推送提示短信。

(十六)加强警媒联动。集中曝光一批禁止参加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曝光一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春运期间,及时曝光查处的重点违法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向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集中推送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利用“两微一抖”等网络直播矩阵,结合秋冬季百日会战开展现场执法直播,同时,对路况进行小视频直播,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路线。

(十七)强化引导服务。充分利用窗口、服务区、执法站等阵地,广泛宣传春运交通安全,提示引导群众平安出行、文明出行。围绕春运启动日、出程高峰、返程高峰、元宵节,开展不少于4次春运“两公布一提示”,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全面应用道路交通安全导航提示信息采集和处理系统,及时准确采集交通事故、占路施工、交通管制、公路事故多发点段、服务点等信息,同步推送至导航地图、微博微信、诱导屏,及时发出安全预警提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

(十八)加强保障服务。在春运执勤服务点、交警执法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设立公安机关2021年春运“情满旅途”爱心驿站,组织交警、辅警和志愿者,为长途司机、摩托车返乡大军等过往群众提供途中休息、饮水、急用药品等温馨服务。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成立志愿者服务队,适时提供出行咨询、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协调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加强“司机之家”建设和宣传推广工作,为长途客运司机提供休息场所。

曝光禁止春运名单

交警对各类源头隐患进行了排查清理,对于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驾、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7类情形的客运驾驶人,交警部门正督促客运企业不得安排参加春运,经排查,达到以上标准的共363人,其中江门有13人

(一)除夕、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前后,各地市民俗活动、周边游较多,建议广大市民朋友提前了解周边道路通行情况,了解活动举办方防疫预约制度,避免出现到达现场无法入场,加剧周边道路拥堵的情况。

(二)春节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控,尽量减少安排外出行程,尽可能错峰出行,随时关注最新公布的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减少串门、聚餐,少去人员密集场所。

(三)驾车出行的市民朋友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闯红灯、不强超硬会、不疲劳驾驶、不占用应急车道。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时,应按顺序排队依次通行,不得随意变更车道。

(四)长途驾车的市民朋友出发前要先全面检查车辆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位,确保辆况良好。高速公路上车辆出现故障,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在车后方150米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迅速将车内人员疏散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以外,报警等待救援。

(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朋友要到正规车站购票上车,切勿在站外乘坐没有营运资质的“野鸡”车及超员车辆,发现超员超载车辆请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拼车返乡的朋友,切勿超员、超载。

(六)农村地区民俗活动多,请牢记:农用车辆、货车车厢不载人,驾驶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七)警方在春运特别是春节期间将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和夜查行动,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守则,切勿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八)高速公路出现轻微事故,应尽快将车辆驶至安全地区,再按快处快赔方式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切忌在通行车道上争论事故责任,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对司乘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采写:南都记者 严亮  通讯员 江交宣

编辑: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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