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黎秀敏 实习生林晓慧 快要放假过年了!惠东县公安局近日发布通知,为切实加强惠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惠东平山街道,大岭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以下是惠东禁爆范围示意图:
平山街道
大岭街道
以下是注意事项:
一、对违反上述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以下处罚:
(1)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晩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3)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在居民区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通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或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对制止有效或者举报后查实的,给予表扬或者1000元以下现金奖励,对打击报复制止人、举报人的,依法从重处罚。
编辑:黎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