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此前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被提起公诉。南都记者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号了解到,该院起诉书指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据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号消息,2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南都此前报道,据裁判文书网2020年6月29日发布的一则民事裁定书显示,因服务合同纠纷,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原告腾讯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调味品“老干妈”的运营主体公司和旗下全资子公司名下价值1624万元的财产。
2020年6月30日下午,腾讯方面回应媒体称,此纠纷系“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后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所致。然而,“老干妈”在官微上发布声明称,经核实,公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公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老干妈”还表示,已报警,且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同年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发布警方通报回应腾讯公司与老干妈公司纠纷,称有不法人员为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并倒卖获利,冒充老干妈公司名义,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导致被腾讯公司起诉。
7月10日下午,腾讯公司在官微发布与老干妈的联合声明,称双方已厘清误解,握手言和。腾讯方面表示已向法院申请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及本案诉讼,并就合同诈骗行为已向贵阳公安报案。同时老干妈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相同的声明。
2020年8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
采写:实习生 张熹珑 南都见习记者 马铭隆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