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头目黎智英狱中过年,妻女除夕探监!下周企图再申请保释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即时
原创2021-02-11 18:47

近日,香港终审法院就香港律政司上诉黎智英获保释案宣判,正式撤销黎智英保释决定,至此,乱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需留在监狱内度过农历新年。2月11日,据港媒报道,黎智英的女儿及妻子到达赤柱监狱探望,三人在狱中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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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再次羁押的42天。据港媒报道,当日上午9时40分,黎智英的女儿及妻子李韵琴二人进行登记后,进入赤柱监狱,其后登上前往探监室的电瓶车,约一个多小时后离开。

据南都此前报道,2020年12月,黎智英先后被控欺诈及涉违香港国安法,被拘捕并羁押在香港赤柱监狱。黎智英原本在上述案件中两次申请保释被拒,但2020年12月23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批准黎智英以现金1000万港元等多项条件保释。香港律政司随即就保释结果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上诉。2020年12月31日,香港终审法院撤回黎智英的保释令,再度将其羁押候审。至2021年2月9日上午,香港终审法院裁定律政司胜诉,撤销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批准黎智英保释的决定,黎智英须被即时继续羁押。

终审法院判词指出,香港国安法第42(2)条对“有利于保释的假定”,衍生了一个特别例外情况,为保释申请加入严格的门槛要求。如果法官考虑过所有相关资料,认为没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应该拒绝其保释申请。

终审法院同时裁定,原审法官李运腾错误诠释香港国安法第42(2)条,误解了其严格门槛要求之性质及效力,把香港国安法第42(2)条与《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G条混为一谈,采取了错误的处理方式,没有根据香港国安法要求作出妥善评估。

据悉,在终审法院作出判决后,黎智英一方又再提交文件向香港高院重新申请保释,据香港司法机构网页显示,该案将于2月18日开庭审理,由香港高院法官彭宝琴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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