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松苗履新香港中联办秘书长,曾被评“是非分明,敢说真话”

南方都市报APP • 察时局
原创2021-02-18 16:30

据香港中联办网站主要官员信息一栏显示,王松苗已任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秘书长,王松苗此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

公开报道显示,王松苗曾任《检察日报》总编辑,具备媒体经验,其曾获中国新闻奖及第十届长江韬奋奖。他后来任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任最高检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最高检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办主任。 

王松苗曾在检察日报社工作22年,并主导了诸多的法治“第一声”。他曾较早地提出了“越级上访并不是违法上访”、处理三无人员“救济比遣送更重要”、“刑事被害人应由国家补偿”等法治话题。 

察时局关注到,2019年3月履新香港中联办副主任的卢新宁也是新闻一线出身,她曾在人民日报社任职近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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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苗。资料图

“是非分明,敢说真话”

公开履历显示,王松苗是安徽岳西人,1968年7月生,1990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

王松苗大学毕业那年,曾获得上海市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老师写给他的毕业评语是:“正义感较强,是非分明,敢说真话”。

199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来沪遴选学生,作为上海市优秀大学毕业生的王松苗也被老师喊去面试,顺利通过面试后,王松苗即进入检察院工作。

到最高检报到后,王松苗被分配到山东省安丘县检察院锻炼,实习期间,最高检政治部的一位处长通过王松苗实习期的一封来信认定他有写作潜质,向当时的《人民检察》主编推荐了他。就这样,王松苗来到了刚创刊的《中国检察报》(1996年改名为《检察日报》)。其中,两进两出,他还曾在报社下属的理论刊物《人民检察》工作5年。

1993年1月,王松苗写了第一篇言论习作《话说戴罪立功》,定版前交当时分管报社工作的最高检副检察长肖扬审阅获批。这篇文章最后发表在1993年的《人民检察》上,王松苗在接受采访时称,这篇文章是其“言论写作标志性的起点”。

“它所经历的五六个环节的改动和审定(报纸杂志分别进行三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迫使我在言论写创作中,不断追求严谨的文风。”王松苗称。

 

主导诸多法治“第一声”

公开报道显示,王松苗是新闻战线的“老兵”,他曾在检察日报社工作22年,并主导了诸多法治“第一声”。他曾较早地提出了“越级上访并不是违法上访”、处理三无人员“救济比遣送更重要”、“刑事被害人应由国家补偿”等法治话题。

但在王松苗看来,是检察日报社和其他各路媒体的共同努力,一次又一次推动了法制建设,使很多事件最终都回到了法治的轨道上来。

2006年8月下旬,一篇题为《天价滞纳金带来的法制乱象》的文章引发关注,文章在表达愤怒之余,也抛出一个质疑:天价滞纳金的源头——养路费本身可能与《公路法》(1999年10月实施)“依法征税筹集公路养护资金”的规定相矛盾。

王松苗与三位法律编辑一起研究,确信文章言之成理后,迅速连线两位行政法学权威,请他们把脉会诊,专家建议将让作者把评论的重点转移到上位法的分析上来,该文章一经发表,即引发网络热议,还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的高度重视,2009年,征收17年的养路费最终取消。

“舆论监督既要讲技巧,也要有锋芒。”王松苗称,《天价滞纳金带来的法制乱象》其实在此前一周已被一家媒体发表,但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而检察日报的改动,使监督的针对性更强,最终引起各界关注,进而推动制度的废除。

长期的新闻实践使王松苗认识到,“一个媒体如果没有舆论监督,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影响力。舆论监督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新闻工作的职责、人民群众的愿望、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

在王松苗看来,媒体人还必须保持应有的理性和自尊。

2007年正义网率先报道《“妻子”难产,“丈夫”拒签字致死两条人命》新闻时,面对铺天盖地谴责“丈夫”的舆论,王松苗和编委会成员迅速调整报道的方向,认为不能把“丈夫”推向悬崖,“不能再弄出第二条人命”,而应当把文章的焦点对准 “不签字则不手术”的医疗制度。

“在生命垂危的时候,让病人最大可能地活下来,永远是最高的规则。必要的时候,应赋予医生最后决定权。目前迫切需要的是‘制度性松绑’。”检察日报这一呼吁也引起了高层关注,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中第五十六条新增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新闻发言人必须尊重媒体和公众的判断力”

2013年,王松苗离开检察日报社,先后出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职务。

担任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期间,王松苗曾连续多年解读最高检工作报告。纠防冤错案件,始终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2016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对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省检察机关自身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沉痛教训,着力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王松苗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分析,防范冤错案件之所以在报告中占了不少篇幅,是因为任何一起冤错案件的发生,会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所谓“100-1=0”,也蕴含这个道理。

去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专门分析了1999年至2019年20年间的刑事犯罪变化情况。这种大跨度的历史纵向分析,是第一次出现在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20年间,我国的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持续下降,与此同时,新类型犯罪明显增多,“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王松苗对此分析,过去主要是通过严厉的刑罚惩治犯罪,追求高立案率、高羁押率、高起诉率、高判刑率。当前,在轻微刑事犯罪大幅攀升、占据比例不断抬高的情况下,贯彻谦抑慎刑司法理念则尤显重要,“少捕慎诉”亟待有效落实。

谈及担任新闻发言人的体会,王松苗在《新闻发言人要有评论思维》一文中总结,新闻发言人必须尊重媒体和公众的判断力,不让新闻发布演变成一个按照需要“裁剪”事实的过程。事实是客观的,它的生命是真实;意见是主观的,它的生命是真理。多数情况下,新闻发言人主要对事实的真伪负责任,至于意见的公正与否主要由公众来评判。把该说、想说的话说好,让发布出去的信息不衰减、不走样、不变味,才能产生可信、可用、可亲的效果。

采写:南都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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