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答南都:修订国旗及国徽条例遵循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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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2-20 13:08

近日,香港关于《国旗及国徽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式启动。2月20日,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就该条例的修订原则和方向等问题回应南方都市报称,《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的精神,是希望香港市民尊重同为国家象征和标志的国旗及国徽。该局发言人强调,只要尊重国旗及国徽,市民不会误坠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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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

2月18日,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在香港特区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介绍《国旗及国徽条例》修订工作,并阐述《修订条例草案》的建议立法方向。南都记者从香港特区立法会官方网站获悉,该局就该条例修订工作正在征询意见。

2月20日,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向南都记者介绍,经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国徽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于全国施行。《国旗法》及《国徽法》是全国性法律,已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并透过制定《国旗及国徽条例》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实施。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修订《国旗及国徽条例》,以实施经修正的《国旗法》及《国徽法》内适用于香港的规定。

就修订《国旗及国徽条例》的原则,发言人告诉南都记者,修订《国旗及国徽条例》时将遵循两大原则,包括要充分体现经修正的《国旗法》及《国徽法》的立法目的原意、规定和精神,保障国旗及国徽的正确使用,明确维护作为国家象征和标志的国旗及国徽的尊严,使市民尊重国旗及国徽,增强市民的国家观念和弘扬爱国精神;此外,兼顾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的实际情况。“我们会按照上述两项原则,草拟《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

发言人也强调,《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的精神是希望市民大众尊重同为国家象征和标志的国旗及国徽,并禁止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旗及国徽的行为。

“就判断个别行为是否触犯法例,须视乎每宗个案的实际情况及证据,包括是否故意触犯等,因此条例的条文并不能概括所有情境。但只要尊重国旗及国徽,香港市民绝对不用担心,亦不会误坠法网。”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表示。

此外,发言人向南都记者介绍,为配合修例工作及体现经修正的《国旗法》及《国徽法》有关宣传国旗及国徽知识的规定,该局会适时进行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如制作政府电视宣传短片及声带,宣传国旗及国徽的背景,以及升挂国旗时应当遵守的礼仪等。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最后表示,期望在本立法年度内尽快将《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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