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习记者何生廷 记者杨婷 近日,广州市民邱小姐向南都“记者帮”反映,自己8岁儿子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区内骑单车时,疑因一处排水沟井盖缺失,导致连人带车跌倒并手指骨折。其质疑学校未做好对排水沟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详见《大学校区内,8岁男童骑车摔倒手指骨折!家长质疑井盖缺失》)。
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早在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最高检还就窨井盖管理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在同年12月28日,最高检还发布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
除了刑事案件之外,南都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广东法院在2020年审结了多起因“井盖致伤”引发的民事案件,其中有井盖管理方被判赔偿10万元。
在井盖设施管理上,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获悉,广州市政府出台政府规章《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坚持“小井盖、大民生”的理念,对井盖设施的建设、维护、保护和应急处置等做了全面规范。
据统计,广州市共有各类井盖设施约170万个,涉及面广、数量多、管理难度大。《办法》明确将道路、公共广场、公共绿地、住宅小区等范围内的井盖设施都纳入调整范围,同时要求推进管理部门和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人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摸清井盖设施“家底”并及时发现、处置井盖设施问题,提高井盖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2月18日,广州市司法局官网发布了《办法》政策解读文件,该文件提到,《办法》按照“谁所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人作了明确规定,细化了日常值班、巡查、养护、维修等维护管理要求。针对实践中共用井盖的维护管理责任人难以确定的问题,规定存在争议时由井盖设施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确定维护管理责任分工。
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避免井盖“伤人”事件的发生?《办法》要求维护管理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井盖设施缺损或者收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6小时内更换、补缺或者修复,受作业条件限制的最长不得超过36小时。
对于无法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井盖设施,《办法》明确了主管部门的兜底责任,由区井盖设施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治理或者应急处置,切实保障公共安全。
编辑:何生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