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位列其中。
南都此前报道,曾在背后为该联合会收集会员缴费和“乐捐”资金的相关公司现已注销,而作家余秋雨曾出席该联合会庆典活动。2月20日,该联合会负责人向南都记者承认涉嫌非法。此外,南都记者注意到,该联合会一个对外宣传的微信公众号曾多次宣传销售以“余氏合作”为名义的产品,其中“余氏宗亲酒”的包装与茅台极为相似。
2月20日,该联合会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此广告系免费宣传,而对于极似茅台的包装,其称“不知道侵权”,“就换个盒子而已”。
涉嫌非法被民政部通报,余秋雨曾站台支持
南都此前报道,2月18日,民政部在官网公布的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10个组织位列其中。
据介绍,近年来民政部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处置了大批非法社会组织,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但是,一些组织和人员仍罔顾法律红线,继续违法开展活动,现将前期核查中缺乏证据线索的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提醒公众谨防上当。
其中,排在第9位的是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资料显示,2016年6月26日,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宣告成立。2016年7月,其成立庆典在中山一家酒店召开。据介绍,联合会于2015年5月由多位“余氏宗长”发起,简称“中余”。
南都记者检索发现,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2016年的公告显示,该联合会以“广东余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帐户进行财务运作。
天眼查显示,广东余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成立前的两个月,即2016年4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余雪秀,另有一名大股东。该公司曾在2017年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和投资人变更,目前已注销营业执照。
南都记者注意到,著名作家余秋雨曾以“荣誉会长”的身份,出现在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的相关活动中。2016年5月,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相关微信公号披露,余秋雨为该联合会题词。2019年7月,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第二届第一次代表大会暨理监事会就职典礼在广州举行,余秋雨也曾现身并作了10分钟的发言。
2月20日,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余院辉向南都记者承认涉嫌非法,并称“已经着手研究改名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同日,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非法社会组织“打一枪换一个地”已成为常态,基本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没有有效的联系方式。骗钱敛财是非法社会组织的根本目的。
公众号带货卖酒高仿茅台,称“不知侵权”
南都记者注意到,对外宣传方面,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主要以两个微信公众号作为发布渠道,其中一个号曾多次销售以“余氏合作”为名义的产品,包括“余氏宗亲酒”、“余氏红果宝”、“余氏康贴”等。
2月20日,余院辉向南都记者证实,上述两个微信公众号确由该联合会内部管理人员申请,主要是宣传各地活动。
有意思的是,“余氏宗亲酒”的包装与茅台极为相似,面向“宗亲”的最低售价为88元/瓶。包装上则印有“世界余氏宗亲内部专用酒”“贵州省仁怀市高阳堂酒业有限公司”等字样。
对于该款酒的包装可能涉嫌侵权,余院辉辩称,”茅台外包装都是这样,上面还写了茅台镇。在茅台镇,整个镇做的酒都属于茅台酒,而且也没有说是茅台酒厂的酒,也没有用茅台酒厂的商标。”
在南都记者追问下,其称:“不知道,不知道,因为也没有对外零售,都是内供的,怎么知道(是否涉嫌侵权)。”
当被问及为何推出“余氏宗亲酒”时,余院辉称,这家“贵州的鹏程酒厂”此前已经在做全国各地的姓氏酒,“就换个盒子而已”。
但其所说的“贵州的鹏程酒厂”,与外包装上写的“贵州省仁怀市高阳堂酒业有限公司”并不一致。对此,余院辉称,“可能是另外一家公司的酒。我们没办法接触,都是人家赞助,送酒过来。”
“只是帮余家人挂个链接,免费宣传”。对于该款酒的成本及销量,余院辉称“一概不知”,没有接触过相关事宜。
南都此前报道: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马铭隆
编辑:向雪妮,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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