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有纠纷?穗鼓励设立电梯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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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2-23 16:57

南都讯 见习记者肖韵蕙 通讯员穗市监 老旧电梯的维修保养,既有住宅加装电的管理规范....近年来,电梯行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2月23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新版《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对使用20年以上电梯、加装电梯等实施重点监管,成立电梯安全技术委员会,并鼓励设立电梯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纠纷。

 

化解纠纷

鼓励设立电梯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办法》提出,按照社会治理重心下沉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构建电梯安全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电梯事务社区治理机制,由镇、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居委(村委)、社区居民、行业协会、专家、电梯使用管理人等共同参与电梯安全建设,凝聚共识;鼓励设立电梯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纠纷。

同时,成立电梯安全技术委员会,定期分析本市电梯安全管理状况,提出完善建议,为电梯安全管理提供智力支撑。此外,还细化了行业协会职责,强调行业自治,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电梯质量安全信息化系统

加装电梯等重点监管

在预防事故降低风险方面,《办法》将广州市近年来在电梯安全监管领域实施的多项创新举措提升为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监测和预警,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建立远程监测和预警系统.

同时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电梯质量安全信息化系统,运用大数据实现动态精准监管;以及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运用经济手段加强电梯安全风险管控。

在此基础上,《办法》明确加强重点管理,对使用20年以上的电梯、公共交通场所电梯、故障频率高的居民住宅电梯,以及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实施重点管理,建立电梯托管制度,进一步提升电梯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完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

即时响应受困群众

随着电梯成为人们市民日常生活工作接触和使用最频繁的特种设备,因电梯故障导致电梯关人困人时有发生。 

为缩短救援时间,实现精准救援,在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方面,广州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建立联动响应机制,通过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实现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应急救援机构联动配合、集中调度、快速处理。

同时完善即时响应制度,要求电梯使用管理人应当即时响应受困乘客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处理;强化现场处置,当出现故障或者事故隐患时,要求电梯使用管理人设置停用标志并做好围蔽、组织开展检修。

 

【数据】

广州每年新增电梯近1万台

据悉,《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活动。

“原《办法》自2013年施行以来,为全市电梯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推动了电梯安全管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发展,广州电梯行业飞速发展,目前全市在用电梯总量达14.8万台,每年新增电梯近1万台,电梯行业面临诸多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比如,老旧电梯的维修保养、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公共交通场所电梯的管理规范等,以及按照社会治理重心下沉和“放管服”改革要求,需要完善电梯安全共同治理机制。

据介绍,《办法》共31条,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电梯安全的社区治理机制、企业责任要求、相关机构职责、维护保养规范、监督检查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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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韵蕙,陈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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