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贤沛 通讯员邹星 王维 “汕顺油128船,你船前方桥梁通航净空高度为18米,请立即核查你船水线以上高度,谨慎驾驶,避免触碰桥梁”。3月1日上午9时许,中山海事局港口海事处指挥分中心海事执法人员,正在利用甚高频无电信对航经中山港大桥的船舶进行“一对一”提醒。
中山海事局港口海事处指挥分中心海事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
南都记者从中山海事局了解到,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国铁集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配合“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着力加强辖区通航水域内桥梁,特别是重点桥梁水域通航环境治理工作。
据中山港口海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山港辖区现有通航水域桥梁8座,更有包括深中通道中山大桥、香山大桥、横门西大桥等在内的5座在建桥梁,均为中山市重要的交通枢纽设施。以上桥区水域船舶进出港口频繁,船舶日均流量可达500余艘次。一旦发生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将直接影响路网通畅、水运安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影响。
海事处执法人员的工作直接影响着路网通畅和水运安全。
“三年行动”开展期间,中山港口海事处将重点从桥区水域船舶不安全航行行为,桥区水域船舶航行受限,桥区水域洪水、台风期间船舶风险等几个方面开展隐患排查和管控。
当前,港口海事处正积极排查现有桥梁、在建桥梁、桥区通航秩序、航经船舶等管理要素的安全隐患,开展辖区桥梁“一桥一档”造册工作,实施风险隐患登记、上报、跟踪管理。加大桥区水域现场巡航和电子巡航力度,着重检查自卸砂船、集装箱船等重点船舶安全航行情况,严厉打击船舶超高、不按规定预留富裕高度等违章行为。在前期风险隐患排查过程中,海事执法人员也发现部分桥梁未设置防撞设施、在建桥梁的灯光警示失效等安全隐患。对此,海事执法人员也立即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提醒有关责任方及时消除桥梁安全隐患。
编辑:侯玉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