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正式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草案》衔接和回应了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养老服务发展原则与体系、设施规划与建设,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等方面作出了提议;同时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在条例中进行创新和补充细化。
自去年5月至今年3月,西安、南京、深圳、上海等地养老服务条例已陆续施行,南都民调中心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研究课题组将《草案》与上述四市的相关条例进行对比分析,发现《草案》主要有以下4个亮点:
1. 养老服务工作职责:落实到10个职能部门
《草案》提到,广州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双机制”:一是养老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发展惠普型和互助性养老。二是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另外,还将养老服务工作职责细分到广州市内十个职能部门,如卫生健康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共同协作和全力支持养老服务发展。
对比发现,上海条例有明确提到卫生健康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责,但上海其余部门、其他三市养老服务所涉部门,都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仅提到协同做好养老服务的“相关工作”。
2. 养老服务设施配备:选址有明确要求,新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八成以上
考虑到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养老服务设施的选址有明确要求。对比起另外四市的条例,《草案》首次提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相对独立且便于老年人使用的位置,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地;应当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危险品生产储运、垃圾站、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应当符合适老化和无障碍要求。”
选址的细节要求体现了广州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的清晰界定;同时也回应了《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提出的“及时做好养老服务设施选址解释工作”。
落实具体选址后,养老服务硬件设施至关重要,其中床位是必不可少的考虑因素。《草案》明确提出,“新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应当占总床位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已建成的养老机构应当逐步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
相比之下,深圳同样明确设置八成以上的护理型床位;而上海虽然也将护理型床位的建设纳入养老服务工作中,但没有订立具体的量化指标,仅提及“本市按照老年人口的一定比例设置老年护理床位”;南京和西安的相关条例则完全没有提及“护理型床位”的配置。
3. 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一线护理员获一次性补贴,全日制学生免学费
除了养老服务的硬件设施,软实力也不容忽视。为了更好地培养和发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草案》分别对广州市内已就业及在读学生两个群体提供相应补贴支持。
一方面,对一线养老护理员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其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的,可登记入户;其随迁入户子女入学按广州市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这一举措突出了政府对一线护理员在专业能力上的认可和重视,更进一步呈现了让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在广州市落地、融入和发展的希望。
另一方面,《草案》还提到“将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纳入本市职业教育扶持专业,就读养老服务专业或者方向的全日制学生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
可见,《草案》同时兼顾到了广州养老服务人才的引进及培养。
对比发现,深圳同样给予养老服务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但没有一次性补贴或免学费政策;其他三市虽表示会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但缺少优惠或补贴等具体措施。
4. 老年人保障:满70岁有长寿保健金、不得强制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
关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保障和福利,《草案》提及两个重点:一是广州“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月为本市户籍年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二是明确提出广州的“电力、水务、燃气、通信、公共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日常生活时,不得强制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网络预约等智能技术,在各类老年人日常生活场景中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
去年年底,国家对推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情况陆续出台了相关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工信部印发了《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方案》,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等事项,提出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
可见,长寿保健金的发放突出了《草案》“惠普型”的发展原则;减少数字化对老年人生活造成的不便,更体现了养老服务的“互助性”。
相比之下,深圳有提及保留现场服务、现金支付等方式;上海也有提到保留并完善传统服务方式,但两市没有具体细化到应用场景;西安和南京未见提及相关内容。
《草案》有以上创新和亮点,但也有值得深入探究和细化的方面。
异地养老就医问题、养老产业有待探索发展
除了广州市户籍的老年人外,对于在穗打拼的人来说,自己及父母的养老就医问题同样重要,但《草案》中却未见提及相关内容。据广州市卫健委去年11月发布的《2019年广州老龄事业发展报告和老年人口数据手册》显示,在穗60岁及以上流动人口数量已达37.34万人。
深圳和上海的养老服务条例分别将异地养老相关内容考虑在内:深圳将会探索建立异地养老模式,让异地养老群体享受本市养老待遇;上海将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养老服务合作与发展,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等保障。此外,上海还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纳入乡村振兴规划。这也充分体现了上海对不同养老群体的重视。
长远发展来看,虽然《草案》有提到“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相协同”,但如何发展养老产业却没具体化。
在上海的条例中,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在该市养老服务条例中是单独列出的一章,也是五市条例中唯一给出如何具体发展养老产业的城市。《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提到,“重点推动养老照护服务、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养老、老年宜居、养老金融等领域的养老产业发展。”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西安是唯一给予独生和非独生子女照料老年人时间、同时保证工作待遇的城市。《西安市养老服务条例》提出“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深圳、上海、西安养老服务条例中的上述亮点,值得未来者关注、参考和借鉴。
如对《草案》有更多补充建议,欢迎广大市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4日。详请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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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研究课题
公共服务监测榜第51期
项目出品:南都民调中心
项目监制:谢斌 张纯
项目主持:南都研究员 李伟锋
项目执行:南都研究员 李伟锋 麦洁莹
编辑:文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