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其官网通报,对互联网领域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及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猿辅导股权案等。市场监管总局称,十起案件均违反了《反垄断法》,对腾讯等十二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11月,腾讯通过与猿辅导签订F轮股权认购协议的形式,认购该轮融资发行股份的83.33%,取得对猿辅导的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双方的营业额均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2018年11月29日,猿辅导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在此之前未向该局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就腾讯收购猿辅导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该局决定给予腾讯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南都此前报道,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了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判断标准,并增加了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内容。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这一表述也延续了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设定的政策基调。
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都提到反垄断话题,并从立法、数据规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完善我国反垄断制度系统,明确对于各类垄断行为的认定程序和裁判标准,提高对于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以达到足够的惩罚和警示作用;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带来《关于系统性强化反垄断的建议》,提到落实《反垄断法》的核心是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经营者做好反垄断合规意义重大。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 实习生 罗嘉昱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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