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厚街华夏家博会一参展商收预付款后“溜了”,举办方担责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东莞
原创2021-03-13 10:21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2日,东莞市消委会公布了2020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展会上购买家具给预付款不发货、医美商品宣传货不对版、优惠券“猫腻”、电动车充电安全等。

即日起,南都东莞将对东莞市消委会公布的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一一报道,帮广大市民避“坑”的同时,助力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

案例一:参展商撤场,举办方担责

2020年1月至5月,刘女士等7名消费者先后反映于2019年12月在厚街华夏家博会上向参展商深圳市德克德家家具有限公司支付6000-10000元不等定金购买家具,约定2019年12月底交货,但商家此后一直没有发货,也无法联系,消费者于是向举办方华夏家博会投诉,但其一直拖延不解决,消费者遂请求消委会介入协调退款。

接到投诉后,东莞市消委会厚街分会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展会早已结束,参展商家均已撤展且无法联系。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华夏家博会作为展会举办方,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经调解,华夏家博会组委会承诺督促参展商退款给消费者,如参展商不退款,华夏家博会将先行赔付给消费者,消费者接受调解结果,调解成功。

东莞市消委会厚街分会点评:本案中,被诉方深圳市德克德家家具有限公司撤展后无法联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华夏家博会作为展会举办者应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可以向销售方深圳市德克德家家具有限公司追偿。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刘箫音律师点评:本案涉及三方主体,消费者、销售者和展会的举办者。消费者因在展会上消费受到侵权,依法可以追究展会举办者,以及相关柜台的出租者。他们都有承担责任的义务。同时,他们承担责任之后,还可以向服务提供者追偿。

建议销售者在展会上进行大额消费时,最好先看看展会的举办方和参展商家是否具有资质,比如通过手机app查询其商事登记信息。在购买商品的时候,要注意让商家出具正规手续,比如在发票上或票据上注明购买的时间、地点、商品性质、规格等,并要求商家签字或盖章。

采写:南都记者 黄芳芳 素材来源: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

编辑:黄芳芳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