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汕尾市消委会公布了2020年消费维权的部分案例。案例涉及4S店购车首保完就出现故障、购房无理由退房遭开发商拒绝等。
“ 商品质量依然是消费投诉举报的热点,”汕尾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全市各级消委会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1234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 13084件,成功处理 11513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8.36万元。其中,疫情防控期间,全市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共受理疫情相关投诉举报694件,转办率100%。
案例一:2019年12年底,市民何先生花费39.29万元在广州某4s店购买了一辆SUV型小轿车。2020年3月份,行驶三个月多,刚首保完就出现故障。在汕尾同品牌4s店多次维修依旧无法解决问题。由于车辆修理时间已累积超过35天。根据国家三包法的规定,何先生提出退换车的要求,而厂家、销售方、维修方却相互推卸责任,再三拖延时间,迟迟未给出解决方案。
2020年4月底,何先生在多方奔走无果的情况下,到市消委会投诉求助,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市消委会迅速前往4s维修店现场展开调查,确认车辆已维修数次,对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沟通协调后,该维修店出具了完整的汽车维修报告,为这起消费纠纷提供了关键的佐证材料。但由于被主诉方即汽车销售方不在我市管辖范围内,且跨市维权从无先例,故维权困难增大。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积极与广州市消委会进行联系,请求当地消委会出面帮助协调解决。同时,多次致电汽车销售店沟通协调。最后消费者与汽车销售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退车。至此,一件跨市投诉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对此次消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二:2020年4月25日,市消委会接到市民蔡先生的投诉,称其在城区某楼盘认购了商品房一套,因疫情影响,再加上家中遇困急需资金周转,欲办理退房手续解困。
蔡先生已与该房产公司签订了《无理由退房协议书》,认为符合退房条件。但该公司辩称“无理由退房”非“无条件退房”,故多次交涉无效,退房受阻。在此情况下,蔡先生遂向市消委会投诉求助。接到该投诉,市消委会主动联系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详细了解房屋买卖政策及交易细则,提出可否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解决消费者目前的困难。
市消委会经几次与售楼方协调,但还是无法达成共识。随后,市消委会积极联合市住建局再次组织召开了双方面对面协调会,耐心向双方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说明蔡先生是特殊人群,应考虑给予特殊关爱,再则其家中确实有事急需用钱,希望销售方体谅,人性化处理。经各方多轮、磋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同意退还蔡先生认购房屋款,消费者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去年,汕尾市消委会以“ 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为主线,多形式积极开展“3·15”宣传活动,并设置简易宣传服务台,近距离引导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同时。围绕国家和省联合整治疫情防控市场乱象行动工作部署,以及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中心任务,以“3·15”宣传活动为契机,以“消费引领、服务大局”为切入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专项行动”、扫黑除恶和创国卫宣传教育。通过以宣传促引导,以教育促落实,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整治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共建共享“放心消费汕尾”的良好氛围。
采写:南都记者 唐建丰 实习生 叶胜堂
素材来源:汕尾市消委会
编辑:唐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