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领域竞争白热化,平台要求商家 “二选一”的行业问题频频发生。3月15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发布。南都记者注意到,针对部分网络交易平台要求经营者“二选一”的问题,《办法》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等。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时表示,近年来,部分网络交易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平台开展经营等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的情况不断出现,即平台强制“二选一”问题,以及个别平台限制经营者只能使用其限定的自有或者合作方的快递物流服务的问题,持续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从实践情况来看,平台实施的限制行为隐蔽性强,给监管执法增加了难度。为此,《办法》规定了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其他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
这些规定对有效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平台经济良好竞争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南都此前报道,近年来,部分大型网络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的新闻屡屡出现。
2020年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平台二选一”等限定交易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就在此次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夕,唯品会与竞争平台爱库存的“二选一”之争曾闹得沸沸扬扬。2020年9月14日,爱库存在官方微博表示,已通过邮件的形式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家机构实名举报唯品会,该公司指唯品会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制商家“二选一”,受“胁迫”商家已从8月初的100多家增长至400多家。唯品会方面随后回应此事称,不属实。
事实上,针对“二选一”行为,《电商法》《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中均有相关规定。
以《反垄断法》为例,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拒绝交易或者实施差别待遇。如果违反规定,将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出品: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 吴佳灵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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