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捏造“公安局长”身份与人谈恋爱,骗走对方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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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3-16 23:16


贵州遵义一90后男子赵某,先是使用匿名微信对被害人李某实施性骚扰;后又捏造“公安局长”的身份帮助李某解决骚扰问题,在博取李某信任后,与李某建立了恋爱关系。此后,赵某编造各种理由,先后从李某处骗取13多万元。

2021年3月,当地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初中文化,无业。2018年12月,被告人赵某使用匿名微信对被害人李某实施性骚扰。后又捏造“××区公安局长”的身份帮助李某解决骚扰问题,在博取李某对其捏造的“公安局长”身份的信任后,与李某建立了恋爱关系。

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赵某以捏造的身份为前提,编造“出警”受伤需要医药费,在高速上收超速车子的“黑钱”违规被查,要花钱处理等事由,分11次从李某处以借款的名义骗得128188元。并趁李某的母亲在自家门口公共设施施工期间受伤的机会,提出可以通过个人关系督促施工方赔偿医药费用,以找关系需要打点费用为由,从李某处骗得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被害人现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36188元。


采写:南都记者马辉

编辑: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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