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吻搂抱新娘伴娘,婚闹恶趣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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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3-20 23:01

“严禁强吻搂抱或采取其他方式侮辱猥亵新娘伴娘”,日前,山东邹平一则“打击恶俗婚闹”的公告引发网友热议。该份由当地妇联、民政、公安等多家机构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严禁在婚庆活动中实施强制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员脱衣服等低俗、恶俗婚闹行为,并强调“违者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这不是闹着玩儿的!对低俗、恶俗的婚闹行为,社会层面的评价可能不一,甚至不排除依然有以所谓“传统风俗如此”“入乡随俗”这类辩解的声音。但可以看到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对此表现出各种不适和愤怒,社交平台也不乏新娘、伴娘当场翻脸的案例。这已经不是场面尴不尴尬、当事人能否下得了台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以所谓传统婚俗的名义,肆意侮辱、猥亵、侵害他人的严重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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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哪怕操办婚礼的主家还在忍,邹平地方的执法机关已经忍不了。首先必须明确,邹平此番多部门(尤其是其中的公安机关)联合发文,严禁婚庆过程中某些不文明且涉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婚闹行为,意味着地方执法部门对相关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不冷眼旁观,不和稀泥,亮出了非常明确的态度。

而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各地对天价彩礼、大办酒席等婚嫁习俗的“倡导型干预”,邹平此番对涉及侵害公民人身权利与人格尊严的一部分婚闹行为,不再仅是呼吁、倡导,而是严禁、严惩。针对社会主体在婚庆过程中不同性质、程度的行为,给出宽严相济的指引,也表明了国家法治在尊重公民个体意愿基础上,对不能退让问题所该有的立场和态度。婚礼的大操大办再不值得提倡,也不能以强制的手段去遏止,这与早已为法律所严禁的强吻、猥亵、伤害等恶俗婚闹,显然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些地方的婚闹现象正在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从来都不仅是拦婚车要钱、要烟酒那个程度的“热闹”(这本身也涉嫌违法),还有在相当数量的婚礼现场出现各种大尺度行为。“闹婚”的对象,从婚礼的主角到他们的长辈亲友再到伴娘,刻意扮丑、脱衣游街以及直接针对女性的猥亵、侵犯,不仅让当事人备受羞辱、侵犯,也已经让人很难把它与“传统文化”这个词联系上了。

不文明的婚闹行为,又何止是不文明那么简单,很多情节之恶劣、伤害之严重,都在事实上触碰到了违法犯罪的红线。如果说一般伤害、侮辱行为在刑事层面还是不告不理的自诉情形,那么包括猥亵、性侵、严重伤害在内的行为却从来不是“民不举,官不究”的事情,事实上,在执法、司法层面,一直也不乏因婚闹而诱发治安甚至刑事处罚的案例。既然已经有了前车之鉴,之所以还是无法引起社会层面的警惕,原因可能就在于不同地方、执法机构对同类现象、行为的态度依然存有差异。恶俗婚闹只是私事、家事,持有类似看法的人群、机构可能并不在少数。

邹平警方这回对“恶俗婚闹”亮出的明确打击态度,并非什么制度层面的突破,而只是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次郑重宣示,对此需要来自各地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更多呼应。治理以侵犯他人权益为恶趣的婚闹,要有统一的执法态度,也要有明确法律指引下的公民自觉。

编辑:何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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