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机制,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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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3-31 12:51

南都讯 记者梁艳燕 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机制,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照护以及康复训练、辅助教学等工作。3月31日,广州市教育局公布了《广州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指导意见》,拟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让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更加健全,管理评价制度更加科学,待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在具体措施方面,主要有八大举措,包括加大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养力度,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协同培养体系,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合理规划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合理规划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体系,加强特殊教育教研工作和完善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保障制度。

其中,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方面,将按照《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粤机编办〔2008〕109号),为特殊教育学校配齐配足教职工,加大随班就读教师配备力度,并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满足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基本需要。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含幼儿园)加强师资配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学校编制总数内统筹解决资源教师配备问题,每个资源教室(特教班)配备1—2名专兼职资源教师。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机制,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照护以及康复训练、辅助教学等工作。

同时,对普通学校(含幼儿园)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班主任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对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班主任、主科(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和其他科任教师分别按照不低于200元/月、150元/月和100元/月标准发放补贴。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

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务的学校要建立健全随班就读教师考核机制,科学全面评价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编辑:梁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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