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统一由音集协向卡拉OK经营者发放许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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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4-09 16:23

4月9日,国家版权局的官方微博发布了《国家版权局 文化和旅游部 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了坚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坚持卡拉OK领域“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坚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非营利性原则等内容。《通知》明确表示,不得委托、支持、纵容商业机构介入卡拉OK领域著作权集体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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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到,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具有权利人众多和使用者众多的特点,“点对点”的版权许可方式无法满足权利人和使用者的实际需要,著作权集体管理是合理高效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的有效途径。

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自愿基础上推动卡拉OK领域继续实施“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表演权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放映权,统一由音集协向卡拉OK经营者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使用费在音集协和音著协之间经协商分配。

另外,卡拉OK经营者应当按照“先许可后使用”原则,与音集协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后合法使用作品,许可使用合同以音集协官方网站公布的文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相关作品。版权使用费以国家版权局公告的使用费标准为基准,合理兼顾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卡拉OK经营者的实际需要。

《通知》鼓励卡拉OK经营者通过相关行业协会或代表与音集协开展集体协商,就许可范围、许可期限、许可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达成统一协议。

据了解,2018年音集协发出公告要求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下架并删除6000多首热门流行歌曲,卡拉OK领域的音乐版权问题一时之间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当中,音集协与天合文化集团在代收版权费上陷入纠纷,KTV经营者控诉音集协曲库不透明,缴纳版权费十年依然用的盗版曲库等一系列鲜为人知的行业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当时,南都记者调查获知,天合文化集团的官网显示,该集团是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共同委托作为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代收卡拉 OK 版权使用费机构,并开展卡拉 OK 版权使用费收取和交付提供服务。

但在2018年,音集协称,天合集团拖延向音集协结算版权费,导致音集协无法向权利人及时分配版权费,并且不按照合同约定使用音集协账户、开具音集协发票;收费信息不透明、逃避音集协监督等,因此解除其委托关系。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两者的纠纷或许是导致6000多首歌曲突遭下架的原因。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提到,音集协和音著协应当进一步强化非营利性法人定位,不得委托、支持、纵容商业机构介入卡拉OK领域著作权集体管理事务。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介入卡拉OK领域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破坏“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扰乱版权市场秩序。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由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于版权管理不透明的问题,通知中提到,音集协和音著协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其管理的权利种类、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等信息;应当依法通过财务报告、工作报告和其他业务资料及时向有关主体通报作品许可使用情况和版权使用费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联系方式,接受权利人、使用者和社会各界监督。音集协应当在官方网站公布许可使用合同文本、许可流程和规范、从事许可的工作人员等信息。


采写:南都记者 徐冰倩

编辑:甄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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