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起诉刘鑫,称其捏造新恋情激怒凶手!刘鑫方否认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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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4-15 12:31

4月15日11时许,江歌母亲起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在持续庭审中。目前,审理该案的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已公布原告起诉状和被告方答辩状。起诉状显示,原告认为刘鑫捏造新恋情导致凶手陈世峰案发当天失控,同时刘鑫反锁房门在江歌遇害时未及时施救。被告律师反驳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刘鑫有从内侧将门反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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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都此前报道,4月15日9时,备受关注的江秋莲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正式开庭,原告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到庭,被告刘鑫委托律师出庭,本人未到庭。

在庭审期间,城阳区法庭公布了原、被告的起诉状。起诉状内容显示,原告起诉认为,案发当天,2016年11月2日23时31分,刘鑫连发五条微信叮嘱江歌等其一同回家,但没有告知当天下午,刘鑫在打工的拉面店捏造新恋情,激怒了陈世峰的事实,也没有透露陈世峰已到达公寓附近。抵达江歌住所时,被告刘鑫迅速走在江歌前面并跑向201用钥匙打开进入室内,江歌把伞挂在门口仪表上,随即被刘鑫反锁在外。在陈世峰持刀及按门铃期间,刘鑫称“我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原告认为,陈世峰眼见无法接触到刘鑫后失控,将仇恨转向江歌连捅了11刀。刘鑫在江歌遇害时未及时施救,导致后者死亡。

原告起诉状内容显示,刘鑫报警时间为零时16分,当天零时18分,同层住户曾听到江歌发出巨大惨叫声并开门查看,此时刘鑫通过手机联系打工同事但未对江歌急救。零时22分刘鑫再次报警时称“那个男人已经看不见了”、“听不到姐姐的声音了”,期间没有开门施救,也没有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19,日本警方赶到后在零时39分拨打急救,凌晨2时20分江歌因失血过多死亡。

被告律师答辩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从内侧将门反锁的行为。事发时听到屋外异样声音后,刘鑫报警,遵循警方意思没出门,后被警方迅速带离现场,看不清周围环境。案发一周后,刘鑫以恐吓报警,协助当地警方对陈世峰采取强制措施,刘鑫在凶杀案的身份是证人,是日本警方通过多方信息、刘鑫的陈述作出的判断。

对于此前陈世峰多次骚扰是否报警一说,被告律师辩称,刘鑫建议不报警是认为住在江歌处不合法,刘鑫借住在江歌公寓内支付了一定的房屋租金,江歌与刘鑫均知道合租不合法,不报警是被告与江歌相互商量的结果。

对于被告律师的说法,原告律师在法庭调查环节辩驳称,刘鑫在江歌家“毫无疑问是借住”,并透露刘鑫的供述前后矛盾、与事实不符,在日本检察官询问刘鑫是否自己锁门,刘鑫确认门是锁上的状态,其此后面对律师和法官讯问变成“没有锁,只是一直推不开”,其关于锁门说法前后矛盾。

庭审期间,原告方通过十分钟的视频呈现证据。法官公告了原被告提交的多项证据,包括江秋莲一方提交的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公证书、陈世峰判决书、原告与被告的交集过程记录、刘鑫微博截图等10组证据,被告方提交了日本一审结果、事发后手机通讯记录等3组证据。

截至15日11时30分,该案庭审仍在进行中。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实习生 刘雨欣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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